海口800万元花梨木“蒸发” 竟是被人非法转移

25.06.2015  16:08

      原标题:有人将 1980公斤花梨木非法转移

      当时查扣花梨木现场

      当时查扣花梨木运输车

      6月16日,本报以《花梨木真能“缩水”8年减轻1389斤,至少损失800万元》为题,详细报道了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6日,当时的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两次查扣总重量为4180斤的花梨木,这批经过两三年风干的花梨木,移交到了海口市林业局林政处位于灵山镇的一家隔离苗圃后,在2012年12月准备拿出来拍卖时,发现竟然少了1169斤。文章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不少读者打电话希望继续跟踪报道,全国65家网站进行了转载,百度搜索量三百余条,今日头条阅读量达到877908人次。

      林业局干部疑惑

      涉嫌非法转移花梨木造成损失800万责任谁来担?

      “查遍所有林业法律法规和海口市市委市政府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一个理由需要转移两批查扣的花梨木。”时任海口市林业局副局长、现任海口市扶贫办公室副调研员郑大威说,查扣的4180斤花梨木,存放在原海口市木材检查站的合法仓库内,三年都没有出现丢失被盗,理应不需要转移,可以直接处理拍卖。郑大威说,要转移查扣的花梨木1980公斤,违规之一是没有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即使召开局务会议通过,也必须上报海口市政府同意后才能转移,因为毕竟这批花梨木涉及到800多万元,不是哪一个领导就能擅自拍板决定的。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在跟踪采访中,时任海口市林业局副局长郑大威、郭建(现升为调研员),现任海口市林业局郭清龄副调研员回忆当年就此事并没有进行论证,也没有召开局务会议,更没有上报,而是有关工作人员根据某领导的意思,将查扣的1980公斤花梨木涉嫌进行非法转移。

      “依照有关规定,对这两批花梨木予以没收并双人双锁存放在单位仓库里,必须是海口市林业局和所属下属单位办公存放物资的固定场所,然而此次海口市林业局将查扣的1980公斤花梨木却按某领导的意思拉到海口市林业局租的位于灵山镇的隔离苗圃内,该苗圃并不具备看管条件,且那的工作人员是聘请的,是某领导的表弟。”郑大威不解地说,当时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和新海林场都有固定的合法场所,为何不放在哪里?其用意可想而知。

      业内人士不解

      罚没的花梨木超过三个月以上可拍卖为何处理

      郭建调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罚没的两批花梨木,他当时也不清楚转移,直到新上任的李世高局长和他以及其他领导检查工作时,提出给保管的花梨木换锁,此时自己才知道花梨木存放在哪里,后来又知道花梨木少了很多,当时很多人都表示惊讶。对于不知情,郭建调研员解释说,也许原来的领导保密工作做得好。

      郭清龄副调研员很肯定地说,对于两批花梨木是否需要转移,当时海口市林业局没有开会进行论证,也没有召开局务会议讨论。

      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般查扣的物资,只要没有异议,超过三个月以上就可以进入拍卖等程序进行公开处理。然而,两批花梨木从没收到准备拍卖长达6年多,为何在此期间将价值昂贵的花梨木不拿出来进行拍卖,而选择转移到隔离苗圃呢?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对于这一点,文章见报后,社会关注度很高,也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热议,今日头条阅读量达到877908次,全国有65家网站进行了转载,其中东北林业大学、中国木材网等相关行业网站也进行了转载,还发表了评论,百度搜索量达三百余条,不少人通过自己的微博、微信进行转载转发评论。

      早前报道:花梨木竟能“缩水”?海口查扣花梨木8年减轻1389斤

      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6日,当时的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两次查扣总重量为4180斤的花梨木,依照有关规定,对这两批花梨木予以没收并双人双锁存放在单位仓库里。后因仓库存在安全隐患,于2009年6月27日报海口市林业局同意后,将此批花梨木移交给海口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处(以下简称林业局林政处),移交时重量为3960斤,对于少了220斤的原因,当时木材检查站的领导解释为木材存放时间较长后水分减少导致。

      令人奇怪的是,这批经过二至三年风干的花梨木,移交到了林业局林政处位于美兰区灵山镇的一家隔离苗圃后,2012年12月准备拿出来拍卖时,这次发现竟然少了1169斤花梨木。多位当时的执法人员告诉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这次丢失的花梨木,其中有一根长3米、宽30公分的老料。业内人士估算,这批丢失的花梨木价值在800万元左右。墙未破,锁未砸,为何价值连城的花梨木会不翼而飞,成了无头案呢?【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