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规上服务业企业推进“营改增”后明显减负

05.02.2016  17:10

    2015年随着交通运输业、电信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的深入推进,以及我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企业营业税金和应交增值税税金总量呈现双下降,企业减负明显。全年规上服务业(仅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十大门类)营业税金及附加7.61亿元,同比下降13.2%,应交增值税19.77亿元,同比下降9.6%,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两税合计同比下降了10.6%。

(省统计局服务业处 伍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