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控10个菜种菜价 平时价格涨幅不超目标价格30%

22.09.2016  10:05

  海口网9月21日消息 (记者光明)海南省物价局20日印发《海南省基本蔬菜品种价格区间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政府建立基本蔬菜品种价格区间调控管理机制,主要是设定正常气候条件和重大灾害天气期间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及政府调控涨幅。当蔬菜价格超过政府调控涨幅时,市县政府通过提高本地蔬菜产能、加大外地蔬菜调运力度,必要时采取限价销售等多种措施,解决基本蔬菜品种涨幅过大和价格过高等突出问题,确保基本蔬菜品种供应和价格水平的稳定。

  平时价格涨幅不超目标价格30%

  为了大力推进常年“菜篮子”建设,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结合海南实际,省物价局制定了《海南省基本蔬菜品种价格区间调控管理办法》。

  政府建立基本蔬菜品种价格区间调控管理机制,主要是设定正常气候条件和重大灾害天气期间,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及政府调控涨幅。海南选定以叶菜类为主的10种常见蔬菜作为市县政府调控的基本蔬菜品种。具体为小白菜(本地品种)、上海青、圆白菜、地瓜叶、菜心、生菜、白萝卜、茄子、空心菜、土豆。

  基本蔬菜价格调控区间是以目标价格为基准,加上一定涨幅后的价格为上限的数值区间。通过设定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及涨幅的方法,确定基本蔬菜品种的价格合理区间,政府围绕价格区间加强调控管理。依据海南近年的基本蔬菜品种价格监测数据,去除极端天气的影响,参考导致蔬菜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确定各市县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

  基本蔬菜品种目标价格调控水平为:平时价格涨幅不超过目标价格的30%;台风、旱涝、长期低温阴雨等灾害天气期间及春节期间(大年三十至大年初六)价格涨幅不超过目标价格的50%,极端重大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因季节等原因,当某个基本蔬菜品种有5个(含)以上市县出现断档的,可以暂时不列入监测数据统计范围。无正当理由出现基本品种供应断档的,视为超出目标价格调控区间,由省物价局进行督导调研。

  省物价局可以根据基本蔬菜品种监测数据,参考导致蔬菜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对目标价格进行调整。目标价格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