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黄豆芽、芹菜不合格,涉及昌江十月田、叉河、石碌3镇

04.11.2020  19:22

  11月4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蔬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共3类产品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商报记者注意到,3批次不合格食品是花甲、黄豆芽、芹菜,涉及昌江十月田、叉河、石碌3镇。具体不合格情况为:

  一、昌江十月田英妹鱼摊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09-17的花甲,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霉素项目检验结果是6.78μg/kg,标准值是不得使用。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氯霉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昌江叉河豹德墨蔬菜摊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09-18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检验结果是26.0μg/kg,标准值是不得使用。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三、昌江石碌进调蔬菜摊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09-18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项目检验结果是0.067mg/kg,标准值是≤0.05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