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开展节后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08.02.2017  23:01

  为规范节后辖区内饮用大桶水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2月7日,乐东县局开展了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分别前往利国镇、黄流镇,对乐东利国涌泉纯净水厂和乐东黄流康泉纯净水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厂区、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是否整洁;源水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完善;工作人员是否执行设备清洗消毒制度;采购原料是否严格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是否批批检验;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注是否规范等内容。并当场指出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共检查全县节后正常生产饮用大桶水企业2家。乐东县局将继续严格监管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严格控制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确保全县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