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今年将更新改造170艘远海作业渔船

20.04.2015  02:09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记者近日从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今年,海南将更新建造170艘大中渔船,以提升渔民远海捕捞生产组织化和现代化水平。

按照国家规定,新造渔船必须取得功率指标才能建造。今年,海南更新改造的这批渔船功率指标,将由农业部增补三分之一,其它的造船功率指标,通过淘汰报废旧渔船取得,以控制捕捞强度,造船资金则由国家和渔民共同承担。目前,中央财政拔付的3.8亿渔船建造补助资金已到位。省海洋与渔业部门明确,将根据渔船建造进展拔付补助资金,58米以下的灯光照网船补助260万元;58米以上的补助360万元,目前,全省已有149位渔民签订相关合同。

农业部要求,更新改造渔船必须在北纬17度以南的三沙市海域生产作业,且每年在北纬12度以南的南沙海域生产作业时间不少于3个月;此外,新造的南沙生产作业渔船,10年内不得买卖,10年后出卖并且不再从事南沙渔业生产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补助资金。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