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舜辞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3.02.2017  12:04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陈国舜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2月22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陈国舜同志的请求,按照《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国舜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