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食安办致信餐饮经营者: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17.02.2015  17:30

      原标题:海口食安办致信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

      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春节将至,为预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海口市食安办通过《南国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对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一封公开信。

      在信中,海口市食安办指出,2015年春节将至,随着大量游客到来,我省已进入旅游高峰期,同时也是餐饮消费旺季。为预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向海口市餐饮服务单位转发《海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十不准》,并向全市农村聚餐的宴席承办厨师发送“六个必须”和“六个不准”的食品安全警示信息。近日,个别旅游团出现了诺如病毒感染引发的急性肠胃炎病例,据疾控专家介绍,餐饮环节是其传播途径之一。

      为了让全市人民和进岛游客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平安欢乐的节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再次提醒各位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控制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严格落实员工晨检制度。凡是有感冒、发烧、腹泻、腹痛、呕吐症状及手部溃疡、外伤感染的员工,必须调离接触食物的岗位。

      二、避免污染。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接触食品。

      三、控制温度。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四、控制时间。尽量缩短食品在室温的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放置过长时间的食品要彻底翻热,熟食品应尽量当餐食用;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五、清洗和消毒。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六、控制加工量。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

      另外,还要注意对几种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一、农药引起的。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二、豆浆引起的。烧煮生豆浆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三、东北油豆角、四季豆引起的。烹饪时先将东北油豆角、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四、亚硝酸盐引起的。国家已明令禁止餐饮环节使用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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