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指引发布,速看→

13.04.2021  20:31

  4月13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指引。

  商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指引,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分三步。 第一步是企业资格审查 。企业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纳入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

   第二步是进口许可及通关 。入网备案和进口许可可同时申请办理。一是入网备案。进口单位(含符合享受政策的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业务系统,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备案”。

  二是进口许可。进口单位(含符合享受政策的企业),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向省级商务部门申请,取得自动进口许可证。

  三是海关注册。取得自动进口许可的企业,在首次申报“零关税”车辆进口前,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系统完善企业账户信息。

  四是进口通关。企业账户信息验证通过及购置进口车辆后,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零关税”车辆进口通关手续。办理通关时需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出口合同、进口代理协议、发票以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资料。

  第三步是车辆注册登记及备案许可 。“零关税”车辆进口通关手续亦理后,企业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及营运手续。

  据介绍,各部门咨询电话分别是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0898-95198;海南省交通运输厅:0898-65324013、65220159;海南省商务厅:0898-65381932;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0898-68835091、6883509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0898-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