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湿地是海南省最重要的自然资本之一

15.11.2016  21:32

  海南日报(记者 周晓梦)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句话套用在湿地公园建设上,同样成立。

  今年8月中旬,国家林业局公布了2016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我省新盈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登上国家级“榜单”。从获批试点建设,到通过验收,新盈国家湿地公园和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经历了10年和6年时间。

  “海南岛自然湿地是中国湿地的天然博物馆,有河流、沼泽、海滨湿地三大类型。”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陈家宽说。今年4月份,他带领团队对海南湿地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指出自然湿地是海南省最重要的自然资本之一。

  据统计,海南岛湿地总面积32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24.20万公顷,占75.63%,人工湿地7.80万公顷,占24.37%。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级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25处。

  独特而丰富的湿地资源是海南的优势,但对湿地的保护之路,却走得十分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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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隐形”的自然保护区

  由于对湿地生态价值、保护意义认识不到位,让“湿地”成为一个看上去熟悉、实际仍模糊的概念

  9月中旬,临高金沙湾,海风咸腥。

  几名戴着斗笠的妇女坐在沙滩上聊天。“这里没什么湿地,就是海。”其中一名妇女孙玉换说,这片海滩没有红树林,没有湿地。

  孙玉换是附近临城镇昌拱村的村民,她与村里的姐妹一起做沙滩保洁员的工作,“以前是捕鱼捞贝,现在很少人捞贝了,要到流水很深很深的地方才有”。

  孙玉换不知道,这片区域是临高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属于近海及海岸湿地。而她口中的“”,就是白蝶贝,是一种国家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临高白蝶贝县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83年,1984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白蝶贝及其生境、珊瑚礁生态系统。然而,直到目前,保护区仍未进行功能区划,处于无管理机构、无人员和无经费的状态。

  “我们能做的,主要是对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活动进行打击查处。”临高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股股长林家群说,管理职责不到位,管理人员责任不清,日常管理工作自然落了空。

  这样的尴尬处境,并非只存在于临高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

  “一些自然保护区长期处于‘三无’状态,如文昌麒麟菜、琼海麒麟菜、陵水海草场、临高白蝶贝等。”主持了两次海南湿地资源调查的专家、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江海声说。

  “三无”的保护管理现状,让临高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成为一个“隐形”的自然保护区,仅停留在纸上。

  而另一方面,“不少人对湿地的认识是不准确的,认为只有水面才是湿地,实际上这个概念需要科学认识。”江海声指出,湿地与水息息相关,但不仅限于水面。

  就如同孙玉换把湿地简单等同于红树林一样,由于对湿地生态价值、保护意义的认识不到位,让“湿地”和“湿地保护”成为一个看上去熟悉、实际仍模糊的概念。

  一次“为时未晚”的补课

  保护管理工作在能力和队伍建设上存在短板,成了保护区发展路上的“上坡坎

  与临高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相比,东方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稍高些,但也一样存在保护管理上的“烦恼”。

  “去年的这个时候,已经有黑脸琵鹭飞来了。”10月14日,在东方市四更镇四必村海边,东方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站长赵振标说,今年这些家伙来晚了。自2004年以来,这里一直是海南最大的黑脸琵鹭越冬地,每年都有黑脸琵鹭种群记录,最多时的2008年,数到了80只,最少时也有31只。

  鸟没来,赵振标今年反倒特别忙。“保护区总规的适用期到期了,要重新做。湿地保育、科普宣传、科研监测等一批项目,也在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中。”他说,一直想把保护区里的鸟类监测点建起来。

  东方黑脸琵鹭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2006年,保护区的省级机构还未设立,管理站为东方市设立,站里包括赵振标共有3人。由于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没理顺、缺乏专业人才,所以面对黑脸琵鹭的科学监测、科普宣教等活动,3名工作人员感到“有心无力”。这种“有心无力”在监测能力上体现得最为明显,现在还主要依靠专家援助。

  “保护站在编制、固定工作人员等方面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难以开展系统的管护工作。”文昌清澜港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站长吕烈标有着同样的苦恼。保护管理工作在能力和队伍建设上存在短板,成了保护区发展路上的“上坡坎”。

  今年5月初,对海南湿地保护工作调研结束后,陈家宽建议将文昌清澜港红树林生态系统、东方黑脸琵鹭栖息地、临高白蝶贝生态系统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国际重要湿地。

  陈家宽说,这三处自然保护区都具备了申报的自然条件,但基于目前的保护体系,晋升“国家级”,仍需要补大量的功课。但换个角度看,只要有利于湿地资源保护,现在开始努力,仍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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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期待出台的“专属法律

  涉及部门多,是个绕不过去的坎,更大的坎可能还在于,破坏湿地之举,目前尚无“专属法律”可惩

  “湿地与森林不同,它涉及到的行政部门非常多,除了归口单位林业部门以外,还会涉及到海洋、农业、水务等。”江海声说,这容易造成管理混乱,甚至无人管理的状况。而且,滨海湿地中的滩涂和浅海水域的权属争议最大。

  涉及部门多,是个绕不过去的坎。但这并不是湿地保护的唯一“拦路虎”,更大的坎可能还在于,破坏湿地之举,目前尚无“专属法律”可惩。

  “我省对湿地资源的保护条例还没出台。”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调研员莫燕妮介绍,我省也还没有专门保护湿地的执法队伍。

  事实上,出台一部省级的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在推进的路上。2012年,省政协委员张敏曾在提案中建议,尽快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制订规划,完善立法加以保护,使湿地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在第二次海南湿地资源调查中,专家们同样建议,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修改现有法规政策,加大湿地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惩各种违法和破坏湿地行为。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11月2日,省人大法工委召开湿地保护条例的专家论证会,江海声参加了会议,“我很高兴,出台海南的湿地保护条例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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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全省范围的保护行动

  今年我省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被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好在可喜的迹象越来越多。

  不久前,在儋州新盈国家湿地公园内,驻扎了一群“客人”——他们是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UNDP-GEF)海南湿地保护体系项目的工作人员,对湿地附近村庄开展社区调研工作。

  从2013年开始执行的GEF海南湿地保护体系项目,以省林业厅等单位为执行机构,重点在于强化我省保护体系,确保独特且异常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受到保护,使湿地保护体系得到更有效的管理。

  项目执行以来,陆续铺开了系统科教、制定各类标准、培训提高项目点工作人员监测能力等系列举措,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实际上,正在铺开的不止这些。今年我省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被列为主要内容之一,全文5400多字的行动方案,一项项写明具体措施和要求。

  其中,湿地保护部分明确,要结合“多规合一”工作,各市县对各自辖区内的湿地资源划定生态红线,进行严格保护,建立重点湿地监测网络;继续加强对东寨港、清澜港、东方黑脸琵鹭、新英红树林等10处保护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力度。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提出,加快湿地立法进程,争取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正如前所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句话亦可套用在湿地保护上——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功夫却在一朝一夕。

  (本报海口11月14日讯)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