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育系统自查自纠“三公”经费 严禁在风景区开会

03.09.2014  12:26

      原标题:海南教育系统自查自纠三公经费 严禁在风景区开会

      9月2日,海南省教育厅下发《海南省教育厅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表示将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

      此次专项治理内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和设立“小金库”情况。专项治理的步骤分为三步,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

      其中针对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同时,省教育厅还将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

      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发放奖金、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省教育厅要求,各工作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部署落实。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工作责任,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来抓。同时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