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腐必惩,向“政法蛀虫”的特权说不

20.10.2014  17:39

  (新华调查·透视政法反腐成绩单)有腐必惩,向“政法蛀虫”的特权说不

  在2014年的反腐成绩单上,一串政法系统干部的名字,彰显了此轮反腐的“重磅”: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柳遂记,河南省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等都因违法违纪先后接受组织调查……

  正人先正己。虽然沦于腐败的政法干部只是极少数,然而“害群之马”影响的却是整个系统的形象。肃清个别政法干部的腐败,维护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已成为巡视组关注的重要内容。政法反腐说明:反腐没有死角,公平正义的天平不失衡。

  执法先正己,清除“害群之马”零容忍

  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11948人,司法人员2279人——这是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数字。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反腐浪潮的推进,个别本是维护一方公平正义“守护神”,却成为腐败“生力军”的案例也浮出水面。今年以来,辽宁省有四个副厅级以上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落马,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1名法官违纪违法窝案……足见政法领域反腐的迫切和必要。

  梳理个别政法干部的腐败轨迹可以发现,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腐败更具便利性:

  “人头地面很熟悉”。记者查阅一些落马的政法系统干部履历发现,他们大多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对当地自然“人头更熟悉”、“办事更方便”。例如,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1984年就参加公安工作,在近30年的时间里,他曾在多个区县担任公安部门“一把手”,兼任政法委书记。

  “窝案频发圈子化。”太原市连续三任公安局长出问题;清原县法院审判人员系列渎职、受贿案件现有11人涉案,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一查一串、一端一窝”,个别地方政法系统腐败行为呈现出“有组织犯罪”的特征。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如同污染了水源。个别政法“蛀虫”导致守护正义的最后防线被击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不能倾斜。”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德斌说,政法系统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落马,彰显了中央重拳反腐的决心,任何领域都不会是反腐的禁区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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