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脱贫攻坚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简报(第1期)

19.11.2016  04:33

海南省脱贫攻坚贫困户危房改造

工作简报

(第1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6 日

   编者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系列省委省政府系列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确保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目标,决定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住房保障。

  为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从2016年11月起,省住建厅定期印发工作简报,交流经验,反映动态,推进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目 录

   一、文件精神

   二、任务目标

  三、工作动态

  (一)住建厅动态

  ◆ 全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核查

  ◆ 出台配套措施

  ◆ 实施技术帮扶

   (二)市县动态

   四、存在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

  一、文件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7号),提出“实行'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扶贫战略行动,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二、任务目标

  协助市县精准核查,为精准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全面完成海南“两不愁、三保障”中的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奠定基础。

  计划2017年完成7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018年前全面完成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工作动态

  (一)住建厅动态

  ◆ 全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核查

  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核查,准确掌握全省危房数量、农户信息、经济基础、住房结构和建房意向,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切实做到应改尽改。

  10月29日,省住建厅组织19个工作小组,深入19个市县协助精准核查。以市县、乡镇、村庄为单位,按村庄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指导市县对未列危房改造对象与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户摸底排查,对房屋进行评估,精准识别C级、D级危房改造对象。

  10月22日,住建厅派驻5工作组,50名行业专家,继续奔赴琼海、定安、澄迈、屯昌、儋州、昌江、万宁、陵水、乐东、东方十个市县,督促各市县落实精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和房屋改造需求,进一步摸清底数。

  10月17日,住建厅派驻5工作组,50名行业专家,奔赴五个贫困县,督促落实精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和房屋改造需求。

  ◆ 出台配套措施

  11月份初,根据市县精准核实的贫困户危房底数与脱贫计划,制定了《海南省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市县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

  10月31日,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全力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10月28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10月27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

  10月17日,省住建厅联合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紧急进行调查核实的函》。

  9月19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完成“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另外,省住建厅已下发了《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5-2017))》、《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完善精准扶贫配套政策。

  ◆ 实施技术帮扶

  推动“三师(规划师、工程师、建筑师)下乡”志愿活动助力住房脱贫。10月份以来,省住建厅组织了200多名“三师”志愿者专业人士分19个工作组,深入市县协助精准核查。目前,尚有部分工作组仍在市县开展工作。

  10月份,在陵水县和琼中县分别举办农村工匠培训班,开展对村镇建筑施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工匠专业技能。

  8月31日,组织有关市县危改办负责人赴甘肃学习C、D级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改造经验。

   (二)市县动态

  ◆ 各市县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核查工作。 从10月29日开始,省住建厅组织19个工作组分别赴19个市县协助精准核查工作。各市县住建部门或危房改造(房产)部门领导,乡镇分管领导、专职干部积极响应对接所在小组,放弃周未休息时间,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认真参加培训学习,跋山涉水深入各村庄,顶烈日、冒大雨,不怕苦累入户进行核查,核查工作进展顺利。

  ◆ 澄迈县、白沙县试点农村危房改造轻钢结构装配式房屋。 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鼓励农村、景区建筑发展木结构和轻钢结构。李克强总理9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等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省里也出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规划。省住建厅近日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农户在危房改造及灾后农房重建中采用诸如轻钢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农房,并逐步推广,逐年提高所占比例。目前,澄迈县福山镇和白沙县七坊镇分别已建成2套和1套轻钢结构装配式农宅,起示范作用。

  轻钢结构性房屋主体材料是由高强度镀铝锌或热镀锌钢带经冷轧技术智能化流水线生产出来的钢构件,经过软件计算设计出主体框架加上内外墙围护结构板,保温隔音隔热材料的结合体,钢材屈服强度高达550兆帕,抗震抗台风效果好,且环保、节能、舒适等,同时轻钢房屋施工采用干施工法,节约用水。

  ◆ 儋州市出台办法鼓励农村建房。 日前,儋州市出台《儋州市鼓励农村建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只适用于全市农村建房,不适用城镇居民、城中村或近期建设管控范围内的村庄。《办法》对农村房屋风貌管控提出了要求。一是建房户选用政府提供的标准图集并按图实施的,通过验收后由镇政府按规定给予奖励。二是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给建房户提供建筑方案,如建房户不选用政府标准图集,要组织施工人员对房屋户型效果图和设计图进行指导,确保房屋建设体现本地特色。已建成的房屋,经镇政府核查符合已批准的村庄规划且不存在土地等纠纷的,可以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办法》出台前儋州市已完成了16个镇、252个行政村、1453个自然村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建设区、保护区等分类。

  ◆ 乐东县发挥贫困户作用,成立建筑施工队完成任务创收两不误。 乐东县支持该县塔丰村委会组建建筑工程施工队负责该村危改工作,确定有建筑施工经验的村民为带头人,组织该村贫困户36人组成施工队伍。经过系列的技术培训,施工队伍人员分成几个小组,以每个小组为单位负责承担每户房子的建设,建一户房的总工钱1.5万元,小组成员平均分配。这样贫困户不仅有工钱收入,技能也得到提高,任务完成又有收入一举两得。

   四、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部分贫困户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农村危旧房改造的主体,“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贫困农户虽有意愿但自有资金不足,参与危房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政策宣传够,部分贫困农户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对具体要求不清楚,以为只要申报就有补助。

   (二)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不低于3.0万元。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有限,市县配套资金不足,且大部分贫困户自筹资金难度大,在当前的建房成本下,按照政策享受补助的农户多盖不起房,或不能按期盖起房,也易出现“建房返贫”现象。

   (三) “脏、乱、差”情况普遍。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历史欠账较多,存在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现象,生态环境污染,存在很大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影响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容易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四)规划报建滞后。 我省规定对于纳入国家及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必须履行农房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但目前部分农村土地确权发证滞后,影响到了村庄规划实施和农村建筑风貌管控,造成部分市县危房改造规划报建工作滞后。

   五、下一步工作

   (一)立足全面小康,科学制定实施“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充分考虑我省农村贫困家庭安居乐业的强烈意愿和存量农村危房改造的现实需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科学编制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

   (二)瞄准精准扶贫,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优先安排在省精准扶贫管理平台和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探讨利用贷款贴息、“两权”抵押贷款等政策,构建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问题。并健全完善“部门密切配合、市县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工作责任制,确保至2018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三)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基础设施改造,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力推进1000个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抓好村庄规划的修编完善,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推进整村危房改造。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建房报建和风貌管控工作,规范农村建设秩序,积极营造特色各异的乡村形态,支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业。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积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生态优良、环境优美、产业支撑的美丽乡村。



呈送: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危房改造行政主管部门

  编辑:杨海 林燕      审核: 许毅

  电话:139076490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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