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印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30.10.2018  00:15

南日报海口10月28日讯(记者李磊  通讯员吴坚) 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近日结合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印发了《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我省组织部门将通过选优配强贫困(县)市和扶贫任务繁重乡镇领导班子、建强贫困村党组织、加大对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等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长效机制,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在选优配强贫困(县)市和扶贫任务繁重乡镇领导班子方面,《方案》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的通知》精神,对贫困(县)市党政正职,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坚决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及时了解掌握贫困(县)市和扶贫工作重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对 能力 作风不胜任和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完成脱贫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予以调整;对扶贫任务繁重的乡镇党政正职需作调整的,必须符合规定的“四种情形”,坚持凡调整必审核,新选配的乡镇党政正职必须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党委组织部及时调整撤换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

方案》在建强贫困村党组织方面要求,每年对“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开展摸排、逐村研判,对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等侵蚀基层政权的非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打击;对软弱涣散、不团结、不理事的,或者无力精准脱贫的村“两委”班子,分批集中进行整顿提升。《方案》还在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加大在贫困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建强贫困村党组织的措施。

在加大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和支持力度方面,《方案》提出,每年选派80名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开展贫困县(市)乡与省(市县)直机关双向挂职锻炼;在中央博士服务团项目中加大对贫困(县)市挂职干部选派力度;每年分期分批完成约1000名扶贫干部骨干专题培训,并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实施适当降低贫困地区市县和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门槛,支持贫困(县)市每年安排不少于20%的职位,定向招考服务期在两年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等措施,加大贫困地区人才培养。

方案》还就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健全脱贫攻坚调研遍访工作机制、加大贫困(县)市和扶贫工作重点市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权重、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扶贫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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