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若海带案下访定安 当场化解五宗疑难案件

20.06.2014  17:47

  6月17日上午,省委常委、省委群工部部长肖若海,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等有关领导带案下访定安,与执行案件信访人面对面、听诉求、化解矛盾解民忧。

  当天上午,在定安县行政办公大楼北附楼定城厅会议室,当事人韦某浩从肖若海和董治良手中接过17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连声说到:“感谢领导的关心,感谢法院,能拿到司法救助金,非常满意这样的结果!

  据了解,韦某某是定安县岭口镇岭腰村委会罗村上队人,现就读于岭口中心小学一年级。2013年期间,韦某某因为在学校被同学王某用木棍刺中左眼造成七级伤残,双方及其所在学校腰岭小学就赔偿问题起诉至定安县人民法院,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3)定民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某的监护人王某林、王某英赔偿韦某某共计92442.78元;判决腰岭小学赔偿韦某某共计26840.80元。判决生效后,腰岭小学已经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但是被执行人王某林、王某英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切实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定安县人民法院一方面做申请人息诉罢访工作,另一方面明确要求被执行人既要承担起法定义务,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案件承办人依法采取了要求被执行人王某林、王某英报告财产情况以及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等执行措施,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英在银行有存款人民币67245元,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扣划银行存款67200元,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现场了解该案的详细情况后,肖若海、董治良现场从情、理、法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开导,与当事人深入交谈,寻求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途径。经过教育疏导和协调,执行申请人韦某浩同意接受法院的司法救助,并承诺放弃执行申请,息诉罢访,今后不再上访。

  据了解,当天的下访活动当场化解五宗执行信访疑难案件,11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喜获司法救助。

  肖若海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第二阶段。活动的根本就是要转变政法干部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打牢党委、政府、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基础,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大接访就是要尽可能去基层调研群众诉求,在基层接访群众,到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最终在基层实现矛盾化解。要充分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成果,以化解信访积案做示范,公正司法,营造健康公正的法治环境。

  县委书记陈军表示,定安将以本次省领导带案下访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完善干部接访下访机制,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化解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为定安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省委群工部、省高院相关领导,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开文,县政府副县长罗建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等有关领导参加大接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