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昂贵衣服聚会穿后退货 海口市民不认同“蹭装”行为

16.08.2014  18:31

      原标题【虚荣心作祟“蹭装族”走红椰城市民不认同“蹭装”行为】

      继蹭饭族、蹭车族之后,近日“蹭装族”一词出现并迅速走红网络。据悉,毕业季、聚会前,会有人购买商场昂贵的服饰、包包前去撑场,面试或聚会结束后,再到商场进行退货;更有人买下商场昂贵的衣服,自己找裁缝仿做一件,再找商家退货。近日,记者就此走访海口市各大商场高档服装、皮具等售卖点。

      调查海口未现蹭装族

      记者采访获悉,海口暂时没有出现“蹭装”现象,海口各大商场并未大肆宣传“无理由退货”服务,目前非质量问题一般不会有人来退货。友谊商场某品牌皮具销售人员表示,目前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方可到购买点进行换货,但一般不予退货。

      望海国际广场某高端品牌一位相关负责人分析,目前还没有遇上疑似的“蹭装族”,一方面是可以肯定海南消费者的品德品质,另一方面,或与海南天气相关,海南天气炎热易出汗,“若有蹭装者,蹭装过程中难免留下汗渍,退货也有风险,最终只能自己买单。”该负责人表示。

      市民过度虚荣不可取

      记者采访过程中,海口诸多市民表示反感“蹭装”行为。市民小符说:“蹭装行为非常不尊重其他消费者,买衣服也是买心情,将心比心,我很不愿意我买的衣服是被很多人买去‘蹭’着穿过的。”刘先生则表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过度虚荣就能会让自己的魅力捉襟见肘了,衣服最好选适合自己气质、自己能消费的起的,一个20来岁刚毕业的大学生穿着几千块钱的衣服,不见得一定符合自己的气质。

      律师约定限制反蹭装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张杰表示,目前,消费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在营销时可能以”无理由退货”作为宣传噱头,即口头约定可无理由退货。一般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蹭装族不受其他消费者欢迎,蹭装现象应属于道德层面上的谴责。市民可在道德上对自己予以反思。

      张杰表示,“蹭装”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商家利益。个体商家在未承诺可无理由退货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交易即合约形成,从法律层面上讲,商家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在店面上贴出告示、或在票据上注明退货条件以及退货期限。退货时可根据合同约定的退货条件执行,如果不达到退货条件时,商家可以拒绝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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