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澄迈买菜途中被撞死 工地赔偿3万家属讨说法

20.04.2015  18:22

      原标题:安徽六旬老人买菜途中被车撞死 工地赔偿3万家属到工地讨说法

      “因工买菜被车撞死算不算工伤?”

      ▲孟忡明老人工作的工地

      4月18日上午,来自安徽的40多名男女,来到海南澄迈县老城镇博院路老城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型安置房项目工地上,找到项目的承建方广西四建海南分公司,为死者孟忡明的工伤问题讨说法。据悉,4月8日上午,孟忡明老人在给工地买菜回来的路上,不幸遭一辆小轿车撞飞近10米,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工地方面只答应人道性的给予补偿3万元。海口市某律师事务所建议,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死者家属

      老人给单位买菜做饭被撞飞仅补偿3万元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接报赶到现场时,辖区边防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事发现场的斑马线上,由于没有设置红绿灯,来往的车辆速度都比较快。

      据死者孟忡明的儿子孟先生介绍:“父亲今年62岁,跟这个老板负责的工地做饭已经四五个年头了,在老城这个项目工地上,也有半年多。4月8日上午7时40分,父亲到老城镇农贸市场给工地买菜,在回来的路上,当推着自行车走到工业大道斑马线上时,突然被一辆小轿车撞飞近10米,父亲当场头破血流,被送到医院治疗无效后死亡。”孟先生说,他父亲出事后,他从安徽赶到老城,和其他亲属、朋友帮助处理父亲的后事。可是,工地的负责人一直不出面,只是派手下人过来和家属协商,并且只答应人道性的给予补偿3万元,他们当然不会接受。于是,他们来到工地找领导讨说法。

      随后,记者采访了广西四建海南分公司自称是办公室主任孙伟,他告诉记者:“老人是给工地做饭的,也是买菜回来遭遇的车祸。但属不属于工伤,还需要死者家属配合我们到劳动部门去认定。另外,当地司法所和派出所曾组织协调过一次,但由于死者家属提出赔偿42万元,后又增加了几万元,我们是国有企业,希望按程序来办。”

      协商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提起诉讼

      律师建议

      那么,老人给工地买菜返回途中遭遇不测,算不算工伤?为此,记者采访了海口市某律师事务所符律师。

      符律师认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存在的劳动关系。首先,得看死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以凭借以下条件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其次,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符律师建议,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在劳动行政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