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老人买房遭遇“一房两卖” 毕生积蓄打了水漂

06.11.2014  11:24

      原标题:老人遭遇“一房两卖”毕生积蓄打了水漂

      房子,对于我们有多重要,已经无需多言。它几乎耗费了我们一生中最多的财力和精力。下面咱们要说的这位老人名叫晏文彬,今年68岁,2010年3月,老人家花费了所有的积蓄,在海口买下了一处两百多平米的法院拍卖房产。可不久后的一天,有人找到了晏文彬,说他买下的这处房产早在五年前就已经归了别人。这让老人家没法接受啊!

      一说起这房子,晏文彬老人就愁云满面。老人说,2010年3月份,他花了42万,就是将海口市面前坡这栋楼内的五、六两层、共两百多平米的房产买下。用晏文彬自己的话来说,当年的这次出手,可以说是孤注一掷。

      原来,在2010年之前,晏文彬老人就买下了这栋楼内的其它楼层,开了一家旅馆,但生意一直比较冷淡,于是,当他听说五、六两层楼要拍卖的消息之后,就准备再拼一次,押下全部积蓄买了这处房产,可刚开始装修这两层楼时,就有人找上门来。

      晏文彬记得,来的那个人说自己名叫张旭根,五年前,这处房产就已经落在了他的名下,所以要求晏文彬赶快搬走,说罢,还拿出了一份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2005年4月8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并表示,这处房产在那个时候就归了自己。

      张旭根坚称,这处房产是原房主周树德欠他的装修费用所得,而晏文彬也表示,他买这处房产时,也保留着银行汇款单等一系列证据,那么,这房子到底应该是谁的呢?晏文彬老人怎么都想不通,随后找到了把房子卖给他的当事人——庞志坚。

      按照张旭根和庞志坚的说法,原房主周树德分别欠下了张旭根一笔装修款、以及庞志坚的一笔海鲜货款,但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却是将同一套房子抵债执行给了两个人,这才有了晏文彬和张旭根两人之间的房产之争。为了弄清楚这房子到底是谁的,晏文彬老人对两起案件开始了维权调查,很快,他就发现了新情况。

      晏文彬说,2010年5月,张旭根就是拿着这份“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找到了自己,要求他即刻搬出去,将房子归还给张旭根。而根据民事裁定书上所写:龙华法院于2005年4月8日作出667—3号裁定书,将周树德的涉案房产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价25万多元,抵债给金浩安公司,(定帧划横线)十天后,金浩安公司与公司的副总张根旭签订《债权、房产权属确认协议》,将房产确认归张旭根所有。

      而在2009年,同样被周树德欠债的庞志坚来到美兰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周树德拖欠海鲜货款达46万元,经民事裁定后,2010年3月8日,美兰区人民法院做出执行裁定:将周树德涉案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价46万多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庞志坚,抵偿所欠相应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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