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再挥“双反”大棒 或挤压中国轮胎业利润空间

06.08.2015  10:19

  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做出“双反”终裁,这已是继2009年“特保案”之后,美国第二次针对我国汽车轮胎产品发起贸易救济措施。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一些亚非拉国家也开始“跟风”对中国轮胎采取“双反”措施,面对接踵而至的贸易摩擦,我国外贸企业的会计制度和产业补贴政策的有必要启动规范化调整。

   美对我国轮胎出口

  再挥“双反”大棒

  当地时间7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中国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肯定性终裁报告,并递交美国商务部,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裁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该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按照流程,美国商务部将于8月3日对中国输美轮胎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

  早在2009年,美国便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此次是美国继“特保案”后,再度针对我国汽车轮胎产品征收高昂关税。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亚非拉国家也开始“跟风”对中国轮胎采取“双反”调查。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6月,巴西外贸局对中国农业或林业用机械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7月,南非轮胎生产商公开谴责泛滥的廉价进口轮胎产品,并期望今年9月前提交对中国轮胎反倾销调查申请。印度企业也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货车及公共汽车用子午线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1年以来,近20个国家对中国轮胎发起‘双反’调查,随着美国制造业回流、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等因素叠加,当前我国轮胎业遭遇他国‘双反’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卓创资讯轮胎分析师郭娟说。

   或冲击

  中国出口轮胎企业利润率

  实际上,一直以来美国都是中国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根据大宗商品研究机构卓创咨询整理的数据显示,即使是美对华轮胎“特保案”执行最为严格的2010-2011年,中国轮胎仍然占据美国市场20.5%~26.5%的市场份额。此次美对我轮胎“双反”落实后,将直接影响我国主要轮胎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及在美市场份额。

  根据美国商务部此前公布的终裁结果,此次“双反”波及的中国轮胎厂商将被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两项关税叠加后,一些企业进入美国市场须支付相当于产品价格1倍多的关税。

  有业内人士指出,几年前“特保案”加征的最高35%的关税还能被国内企业和国外客户消化掉,那么这一次更高的关税对中国轮胎企业将是致命一击。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美国此次“双反”涉及金额33.7亿美元,直接影响我国35万轮胎产业工人的就业问题。

  “对于我们中国的企业来说,利润肯定受到挤压;税率提高了,我们的轮胎在美的销售价格肯定也相应提高,由此会带来订单量的减少。”山东一家轮胎企业外贸市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应密切关注他国效仿带来的贸易风险

  受访专家担心,美国常是带动国际贸易摩擦连锁反应的“导火索”,此次美国对华“双反”引起中国其他轮胎出口国家的恐慌,更多国家可能跟风效仿,导致我国相关企业受损,贸易风险亟待密切关注,提前应对。

  首先,规范我国出口企业的会计制度。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丹妮提出,应对“双反”调查时,企业要把内部会计账簿等作为证据提交,由于账册不规范,往往会影响证据采信,当前统一规范外贸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迫在眉睫。

  其次,有关部门应引导行业协会开展反制策略调研,及时采取反制措施。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建议,轮胎协会牵头研究国外“双反”策略,提出反制申请,政府利用国际贸易规则,主动对他国贸易侵权行为开展调查和制裁,做到“敲山震虎”,给他国以警示,遏止贸易摩擦“多米诺骨牌”效应。

  最后,加快行业转型步伐迫在眉睫。有专家预测,美国对中国出口轮胎“双反”的裁决可能会使处于过剩产能状态的中国轮胎业重新洗牌,一部分劣质产能将无以为继。

  受访专家建议,我国轮胎企业应把重心放在技术革新上,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便不会轻易受到国际贸易的制裁。同时,行业内部应积极实施兼并重组,发展一批具有品牌优势的大公司,消化轮胎业过剩产能,使中国轮胎摆脱“低价”“低质”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