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阳光接待“小窗口” 化解群众大问题

04.07.2014  10:44
李洪 吴淑骁 蔡光存

6月25日,美兰区检察院开展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该院检察长郭慧丽(右一)亲自接待群众

美兰区检察院派驻灵山检察室干警在演丰工作站与群众交流

美兰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走进校园开展禁毒法制宣传

美兰区检察院干警深入校园宣传法制

美兰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喜获全国文明接待室殊荣

        “我有一件事情要反映。” 

        “不要急,慢慢说,我们尽量帮您忙。” 

        这是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里最常听见的对话。接访检察官用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句暖心话与来访者拉近心理距离,建立起初步的信任。 

        2008年、2010年、2013年,美兰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连续三届被授予2004B2006年度、2007B2009年度、2010B201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三年一评选的荣誉摆在纸上,仅仅是几个与时间相关的数字,但是这些数字的背后,承载着该院检察官们九年如一日的辛勤付出。

        “窗口”前移畅通诉求渠道

        “天气这么热,太阳这么毒,我们来一趟真不容易。”“这一来一回就要花掉一天的时间,什么农活都干不了了。”“这事可以去问问我们村其他人。”……接访时,来访群众无心的几句抱怨让美兰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慧丽记在了心上。 

        美兰区虽然地处海口市中心,但农村人口占全区的60%,且聚居地分散,距市区较远,一些农村群众有诉求却由于路途远等原因得不到及时解决。该院检察长郭慧丽认为,信访工作应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变“等来访”为“沉下去”。为方便农民群众诉求,畅通农民信访渠道,该院充分发挥灵山检察室的作用,在灵山、演丰、三江、大致坡四个镇和三个农场设立了“定点加巡回”工作站,作为延伸接访的“窗口”。每年年初向群众公布接访时间和地点,每个月按计划开展一次“进农村、下基层”巡回定点接访活动。检察官在接访点发放检察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公民举报常识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13年6月6日,大致坡镇大东村委会大头经济社代表向下乡接访的检察官反映:该经济社因土地征收获得的补偿款中有30万元由经济社出纳员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后出纳员意外身亡,其家属认为这笔款项属个人财产,拒不退还。经济社多次商请村委会、镇政府解决未果,致使这笔款长期无法回归集体账户。接访后,检察官建议经济社向美兰区法院灵山法庭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多次主动上门,向出纳员的家属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法院、大致坡镇政府反复沟通协调。最后,出纳员家属主动将30万元征地补偿款取出并返还大头经济社。如今大头经济社已经将这笔款项分配到村民手中。 

        为尽早掌握农村信访动态,真实了解当地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线

        索,美兰区检察院在全区聘任了20名检察信息联络员,通过联络员了解收集社情民意。该院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2009年初,以灵山检察室为依托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把接访窗口设在百姓家门口,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接受群众申诉举报,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地诉求。该院还制定下访巡访工作方案,院领导每月安排4个工作日带案下访、上门约访,把信访工作“送上门去”。在接访中,该院按照“五个一”(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要求干警们通过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起纠纷、接待好每一个诉求、化解好每一个矛盾,让农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检察机关春风化雨般的亲和力,做群众的贴心人。

        接通“地气”服务绿色崛起

        近年来,美兰区检察院着力为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助力海南绿色崛起。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来访,耐心解释,本着“尽责不越位”的原则,做到“不越权也不推脱”,积极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移送,主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013年4月,有村民向接访检察官反映美兰区演丰镇、三江镇内的罗牛山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村民代表介绍说,养猪场将污水直接排放出来,周边近1400亩农田里种下的水稻到了收成的季节颗粒无收,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该院迅速组织干警对养猪场的养殖规模、排污设备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到,罗牛山农场的6个养猪场未申请环保验收就自行组织生产,违规生产长达7年之久,长期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周边的河流、海域、沟渠、农田。国土环境资源部门虽已作出行政处罚,但未得到认真执行,环境污染持续加剧。该院迅速将调查结果层报上级检察院并引起高度重视,海南省检察院、海口市检察院与美兰区检察院三级联动协作,强力督促环保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目前,一批污染严重的养猪场已被责令关停,长达7年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周边环境正在改善。

        司法救济彰显人文关怀

        美兰区检察院把刑事申诉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受理并及时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请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2012年12月25日,申诉人张庆东等三人不服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认为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李自积、冯在卜故意伤害案时认定事实错误,量刑不当,处刑过轻,请求美兰区检察院抗诉。该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美兰区法院在审理该案时,未通知原审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及时送达刑事判决书副本,程序违法,侵犯了刑事被害人张庆东等三人的诉讼权利;但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正确,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应当抗诉的情形,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不予抗诉。申诉人张庆东对此不服,继而进行缠访闹访。郭慧丽带领控申部门干警主动约谈张庆东,耐心倾听他的诉求,运用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法,取得了张庆东的信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他申请救助资金(含执行款)8万元,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张庆东深受感动,表示息诉罢访。 

        2008年,陈红锦被美兰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陈红锦不服上诉,海口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美兰区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美兰区法院按规定赔偿陈红锦被关押819天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近15万元。陈红锦认为国家赔偿未达到其预期数额,为此,多次上访要求增加赔偿。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辜望成接访后十分重视,多次约谈陈红锦,与他促膝交流,多方释法说理,疏导其内心积怨。为支持其重新创业,该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为陈红锦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帮助其解决住房难题。陈红锦非常感激,主动作出书面承诺不再上访闹访。 

        美兰区检察院不回避、不推诿,主动解决上访积案的做法得到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美兰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树强在汇报材料上批示:“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矛盾,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疑难案件、焦点问题,这种精神好。

        完善机制保障接访成效

        为更好地做好接访工作,美兰区检察院在制定《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举报线索管理制度》、《举报线索跟踪管理监督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控申接访的“三个百分百”制度,即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近年来,该院共受理群众信访881件,其中来信451件、来访430件,审结率达100%。 

        对涉农集体访,该院坚持做到“五个第一”,即检察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掌握动态,第一时间决策,第一时间协调处理,耐心做好疏导教育,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 

        在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坚持开展日常举报宣传和定期法制宣传,着力帮助提高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2004年以来,该院在辖区街道、乡镇、农村分别开展主题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依靠群众、惩防并举”等定点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海报、发放资料、播放视频等形式,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该院还在乡镇检察室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采取召开座谈会和设点宣传的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剖析农村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并就如何开展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村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取得了明显成效。(李洪 吴淑骁 蔡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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