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定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 将开展示范点自评

19.04.2016  01:05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拟定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检验《办法》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将在全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自考评活动。这是记者4月15日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的。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考评工作,做好全省第一批美丽乡村验收命名,海南省住建厅拟定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检验《办法》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将在全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自考评活动。

  要求各市县优选有代表性的2个左右行政村作为自考评对象,选定村庄必须在规划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经济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传统文化保护等方面有较高综合发展水平。在市县自考评基础上,海南省住建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县自评村庄进行核实验收,验收达标的,命名为“海南省美丽乡村”。

 

转自南海网 记者 黄丹 通讯员 孙文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