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超时营业隐患多 决不能姑息

26.11.2014  00:02

  《问政海口》问政观察员 刘荆洪

  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时间为早上8时到晚上24时。但海口网记者近日通过暗访,发现华海路、海垦路、海秀路、滨涯路20多家网吧,都存在超时营业:“‘包夜’服务价格在10多元到20元之间。”笔者以为,网吧超时营业监督管理迫在眉睫。因为网吧超时营业三个方面的隐患危害,不可忽略。

  首先,超时营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电脑因为运行时间长,电脑线路、主机等电器辅助设施极易短路,导致电脑“发热”,引发火灾;后半夜消费者身心处于疲劳状态,一些消费者违规借烟提神,会不慎引发火灾;由于担心行政执法部门检查,一些营业主将所有门窗锁闭关严,“静悄悄”地经营,一旦发生火灾,必然造成人员伤亡。

  其次,超时营业存在违法犯罪分子滞留的隐患。网吧超时经营时间基本发生在后半夜,对于一些逃犯来说,网吧是一个低额消费可安稳休息娱乐的好去处。网吧目前也成为盗窃刑事犯罪的高发地,特别是在后半夜,有些人在网吧里打起瞌睡,其随身物品很容易被偷盗。据报道,今年以来,南方某省一个县后半夜在网吧里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近40名,其中,有2名是故意杀人嫌疑犯。

  其三,超时营业存在侵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隐患。由于后半夜上网,人体处于疲劳状态,颠倒了人体的正常生物钟,必然损害人的健康,特别是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青少年处于青春生长期,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据报道,一名少年,在网吧连续玩电脑十几小时,竟导致眼睛暴盲。诸如此类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

  网吧超时营业不仅仅是带来隐患的问题,而且,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既然已经违法了,行政职能部门为什么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