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为20.1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4000余万元

24.05.2022  16:23

  5月24日,海南日报记者从“奋进自贸港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振兴专场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人社系统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目标任务,立足部门职能,发挥人社特长,高效调度、精准施策、强化服务,扎实有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就业帮扶增收入。紧盯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个方向,持续稳定和拓展就业规模。

  一方面,畅通劳务输出渠道。开通“就业直通车”,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增收,全年从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外出务工奖补2.17亿元。培育劳务带头(经纪)人队伍,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连续三年保持在145万人左右,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41.67%。

  一方面,推动就地就近就业。培育“一县一品”特色劳务品牌17个,其中“儋州月嫂”“三亚船长”等劳务品牌,入选全国百家劳务品牌目录。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基地)244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3641人。

  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作用,安置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28281人。加大创业扶持,全省现有创业孵化基地28家,其中2家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能力、符合贷款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2021年发放贷款2.19亿元,带动6726人就业。

  优化就业服务,全省行政村就业岗位信息推送实现全覆盖,共发布信息4.5万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2021年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线上线下公益招聘637场,提供岗位64万个。

  技能帮扶强素质。2019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累计投入资金5.73亿元,全省农村劳动力中累计有45.9万人次接受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八成以上参训人员取得了技能证书。

  围绕新职业新业态和市场需求,开发设立了直播销售(网红直播)、免税品导购、砌筑工、建筑模板等62个培训项目,支持市县开发了椰雕制作、文昌鸡养殖、山兰酒酿造、瓜菜包装、游艇驾驶员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项目,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和项目制培训。

  在省内5所技工院校设置24个专业招收脱贫人口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在校学生均按规定享受了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

  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共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6家、省级6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5家,省级30家。

  社保帮扶保生活。持续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老年城乡居民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329.67万。持续做好养老保险帮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缴费档次保费。2021年,共为20.1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4000余万元,代缴率达100%,减轻了困难缴费人员的缴费负担。

  建立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待遇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连续3年提高城乡居民地方基础养老金标准,较2019年人均提高16元。

  助企纾困促发展。市场主体有活力,就业形势才稳定。尤其在当前疫情背景下,采取了多种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社保方面,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三项社保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类行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预计缓缴2.26亿元。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同时,阶段性减半征收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预计减征8.72亿元。

  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2021年惠及4586户参保单位,20.49万名职工。就业方面,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专项活动,缓解企业招工难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方面,按照行业、工种等分类设置人工费用拨付比例,降低人工费用拨付标准,取消了存储工资保证金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人才帮扶助振兴。鼓励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每年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到乡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支持各市县采取降低学历条件、放宽年龄、直接考察等方式引导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流动。

  允许基层事业单位通过“三放宽一优化”的方式,拿出不高于50%的空编岗位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聘;少数民族市县所属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县世居少数民族人员,可考核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事业单位对优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人员予以优先聘用、优先晋升岗位等级、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优先奖励。对在乡镇工作的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地区偏远和艰苦程度给予相应乡镇工作补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琳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国之大者,着眼推动共同富裕,不断优化人社帮扶政策体系,用心用情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