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院前创伤急救新进展”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6〕26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4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院前创伤急救新进展”【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6-8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4月25日14:30-17:30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8室培训科报到(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90号),4月26-30日在急救中心605教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1、全国各地急救中心(站)、各医院急诊急救、ICU医护人员。
2、各级医院创伤科、普外科、骨科及相关科室医护人员。
四、授课师资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任孙文会/主任医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科长徐梅玲/副主任护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科长李丽萍/主管护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培训科科长付杰/主治医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培训科副科长谢雯、急救科副科长吴淑虹、李彬、蔡亦鸣、孔令兴等。
五、培训内容
(一)创伤现场评估,伤者评估;
(二)气道处理,休克。头、胸、腹部、脊柱及四肢创伤;
(三)儿童、老年人和怀孕伤者特别处理技能;
(四)伤者评估三步法,困难气道处理(口咽管、鼻咽管、联合气道、喉罩、喉管、气管插管、可视喉镜);
(五)盆腔交通事故模拟(KED应用及快速解救法,头盔解除术);
(六)铲式担架规范应用,施压式止血带、可塑夹板及牵引夹板使用;
(七)铲式担架规范应用;
(八)施压式止血带、可塑夹板及牵引夹板使用;
(九)胸部针刺减压;
(十)创伤病例综合练习;
(十一)环甲膜穿刺;
(十二)骨内输液;
(十三)呼末二氧化碳检测;
(十四)交通意外车内患者解救。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培训及资料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6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4月24日前将《“院前创伤急救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邮件或电话告知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培训科李老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898-36633819,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院前创伤急救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教育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院前创伤急救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科室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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