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化型甲状腺癌诊疗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14.06.2016  02:03

 

琼继教办函〔2016〕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7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化型甲状腺癌诊疗新进展”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6-5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16日14:00-20:00在凯威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海港路),7月17-20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陈锋夏、陈开宁、李诗运、全会标主任医师,海南农垦总医院吴煌福主任医师,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余书勇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分化型甲状腺癌外科治疗;

(二)DTC碘131治疗;

(三)甲状腺癌的内分泌治疗;

(四)DTC手术的甲状腺切除术式;

(五)DCT术后分期和复发危险度分层;

(六)DTC术后TSH抑制治疗;

(七)碘131清甲治疗后WBS的意义;

(八)DTC手术如何处理颈部非中央区淋巴结;

(九)碘131清灶治疗的适应症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计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15日前将《“分化型甲状腺癌诊疗新进展”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胸甲外科陈锋夏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907680585。

 

附件:“分化型甲状腺癌诊疗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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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分化型甲状腺癌诊疗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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