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账房先生” 助力海南司法改革

24.05.2017  18:38

    “以前是自己垫钱出差,现在不需要了。”4月25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检察官倪承山参加财政业务培训班时表示,改革前,由于原先经费保障不均衡,有时办案经费没着落;改革后,经费固定支出,办案的检察官不再为经费发愁。

  倪承山口中的改革,是指2015年7月我省推进的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政统一管理工作。

  近两年来,作为司法改革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改革效果初显,对于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具有深远意义。

   为司法公正筑起一道防线

  2014年,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划定首批试点省份,海南与广东、吉林、湖北、青海、贵州和上海等省市均位列其中。

  我省在把握好中央顶层设计方向上进行探索——省政府为此专门印发《海南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在吃透政策和摸清底数深度结合的基础上,按照“早改革早发展早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全面推开。

  同时,我省利用省直管市县的体制优势,推进省以下法检两院动作同步,不做试点,均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上划省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

  2015年7月,海南在全国率先实现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全部上划省级财政统一管理。这有效地“封堵”了外部干预,为司法公正又筑起一道防线。

  全省统一一个“账房先生

  统一上划之所以不易,不仅因为要彻底打破原来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还因为全省上下统一了“账房先生”,一系列财政业务方面的“必修课”需要跨部门、有序地衔接开展。

  “先摸清家底,再上划统管。”为确保改革不遗留问题,财政部门明确方向,组织省以下法检两院通过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的方式,一家家彻底清查全省法院、检察院截至2014年底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而这一过程,只用了不到2个月的时间。

  资产账本之所以要明明白白,是为了让地方的归地方,让法检的归法检。

  据省财政厅国防与政法处负责人金献平介绍,完成市县法检两院各类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强化资产管理、减少历史负债包袱,为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政统管做好了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此外,我省制定相关办法,要求法院、检察院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资产、账务等账本问题迅速找到答案,法检两院之前常遇到的“全年跑财政拿经费”的尴尬局面也被改变。

   司改需要一把“铁算盘

  说到底,财政“铁算盘”算的是司法改革整体账、全局账。

  “统一上划以后,避免了各法院之间横向攀比和苦乐不均的现象,有利于加强法院的保障性和计划性。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回到审判工作上。”省高院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黄玉梅说。

  一组数据能见证其中变化:2016年,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近16万件,是2007年的4.21倍,比2012年上升112.29%,比2015年上升27.73%;办结超15万件,结案率96.61%,同比分别上升28.06%和0.25个百分点,结案率位列全国法院前列。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法院、检察院财政管理,做好建立跨部门涉案财政统一管理信息平台等工作,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可靠保障。

  (《海南日报》记者  周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