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局开展第二阶段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21.10.2017  04:07

  为有效降低药品质量风险,保障人体用药安全,近日,东方市局开展第二阶段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本阶段检查,主要是针对前期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核查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药通〔2017〕38号)要求提交的自查报告没有存在任何问题的药店、诊所,且位于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或者近两年来被处罚的药店、诊所进行100%全覆盖检查。

  在诊所方面,主要检查其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是否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是否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等内容,截至目前,东方市局已完成了对提交自查报告没有存在任何问题的16家诊所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诊所,将通报给市卫计委。

  在药店方面,主要检查其是否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是否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等内容,截止目前,东方市局已完成了对提交自查报告没有存在任何问题的13家药店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药店,将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东方市局将结合第四季度巡查任务,对药店诊所开展“回头看”,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