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这些活动 一公司及4人分别被罚1万元

17.05.2021  19:59

  5月17日上午,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多起涉及交通类行政处罚案件,其中,环球车享(海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周娜、肖某智、钱某仁、张某秋这4人分别被罚款1万元。

  据介绍,3月10日10时30分,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在万宁市龙滚高速路出入口处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刘某帆驾驶周某娜户名下琼A66SXX车辆涉嫌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该车上乘坐四名乘客,是从海口国贸坐往陵水英州,出租费用350元。

  3月15日13时30分,执法人员依法在万宁市动车站大门口处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清驾驶环球车享(海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琼AD009XX车辆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该车上乘坐两名旅客,是从万宁市动车站大门口坐往万宁市微信超市(建设南路),出租费用是旅客通过手机网络预约平台支付8.5元。

  3月17日9时25分,执法人员依法在万宁市动车站出口处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肖某智驾驶琼C8P9XX车辆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该车上乘坐一名旅客,是从万宁市动车站坐往后安镇,出租费用是旅客通过手机网络预约平台支付9.7元。

  3月22日16时10分,执法人员依法在万宁市长丰高速路口处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钱某仁驾驶琼A75PXX车辆,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该车上乘坐一名乘客,是从万宁市长丰高速路口处坐往陵水英州镇,出租费用50元。

  4月5日11时38分,执法人员依法在万宁动车站出租车车场处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某秋驾驶琼AF030XX车辆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该车上乘坐四名旅客,是从万宁动车站车场坐往神州半岛,出租费用是旅客通过手机网络预约平台支付62.36元。

  执法人员经调查认定,刘某帆驾驶周某娜户名下琼A66SXX车辆经营行为、钱某仁驾驶琼A75PXX车辆的经营行为,属于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的违法经营活动;刘某清驾驶环球车享(海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琼AD009XX车辆的经营行为,属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的违法经营活动;肖某智驾驶琼C8P9XX车辆的经营行为、张某秋驾驶琼AF030XX车辆的经营行为,属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注意到,3月11日,周某娜被罚款10000元;3月19日,肖某智被罚款10000元;3月22日,环球车享(海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3月25日,钱某仁被罚款10000元;4月8日,张某秋被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