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财经工作纪律 文昌锦山镇一报账员被处分

30.03.2016  19:02

  近日,文昌市卫生局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全单位职工错发工资的锦山镇中心卫生院报账员傅人波进行记过处分。

  据了解,锦山镇中心卫生院报账员傅人波在2011年至2016年1月期间,无视财经工作纪律,未按规定向人社局申请对锦山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工资变动审批,导致出现5年错发全单位职工工资的情况。针对傅人波工作严重失职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经文昌市卫生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傅人波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锦山镇中心卫生院调整傅人波的工作岗位。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