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07.09.2015  22:27

  海口网9月7日消息 (记者 湘竹 通讯员 翁贤军 段小申)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省纪委和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对近期查处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这七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屯昌县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贤礼违规设立“小金库”和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陈贤礼任屯昌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屯昌县粮食局以借款为名,向三家下属企业抽取资金共计397659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县粮食局各类津贴补贴。2015年6月,屯昌县政府免去陈贤礼屯昌县粮食局局长职务。2015年8月,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贤礼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绥方和黄运佳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粮食局时任副局长陈圣勋党内警告处分。

  二、五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工会主席卓启新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五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工会先后三次违规收取学校师生服务部租金共计120000元,用于发放教职工加班补贴共计119710元。2015年7月,五指山市纪委给予卓启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万宁市建筑设计院负责人陈昌敏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2014年6月,陈昌敏没有通过正式会议讨论就同意给8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5000元作为2014年上半年加班补贴,违规发放补贴共计40000元。2015年7月,万宁市纪委给予陈昌敏党内警告处分。

  四、琼海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克珊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3年,杨克珊担任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下属礼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28000元。案发后,杨克珊将15000元退还当事人,将13000元上缴国库。2015年8月,琼海市纪委给予杨克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原主任魏文银等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22日,魏文银去美国探亲,将政务中心公务车辆开到海口市美兰机场,通知政务中心驾驶员邓卫国去机场取车。邓卫国4月23日因公出差,未能及时去机场取车,擅自决定将公车委托其朋友冯某保管。5月1日上午,冯某私自将公车开到海口某景点游览。2015年6月,洋浦纪工委分别给予魏文银、邓卫国党内警告处分。

  六、尖峰岭林业局自来水厂厂长陆波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4月30日,陆波在未向尖峰岭林业局报备的情况下,会同亲家为其儿子、儿媳在乐东县尖峰镇民心农家乐酒店举办婚宴,共计42桌。参加婚宴人员除男女双方亲戚朋友外,还有尖峰岭林业局部分干部职工,并收受礼金。2015年6月,尖峰岭林业局党委给予陆波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违规礼金。

  七、陵水县三才镇三才农场原党支部书记郑竟光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时任三才农场党支部书记郑竟光、时任三才农场副场长杨建芳等人,以清点青苗和丈量土地工作误餐、公务接待为由,分别在三才毛岭坡狗肉店等20多家饭店公款吃喝共计575次,花费人民币共计361378元。2015年7月,陵水县纪委给予郑竟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杨建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从中吸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克服侥幸心理,杜绝“闯关”心态,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教育管理,坚持以上率下,抓日常、盯节点,始终保持“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要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中秋、国庆期间违规收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和虚假报账,以误餐费名义违规报销公款吃喝费用,通过会议、培训等名义虚开、多开发票,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款消费等隐形“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擦亮眼睛、发现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强化责任追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