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通报7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海口网3月17日消息 (记者王媛 通讯员张云)记者从海口市纪委获悉,为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日,市纪委将2015年以来查处的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违反工作纪律 存在庸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
美兰区灵山镇原民政助理林声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2015年3月,林声强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中,违规给他人办理婚姻登记,导致在登记颁发的《结婚证》中存在重号现象,造成婚姻登记对象多次上访,产生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3月,美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林声强留党察看一年、降低退休待遇处分。
美兰区海甸街道党工委委员冯永敏、市残联聘用派驻海甸街道工作人员李良河工作不履职尽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问题。2015年11月冯永敏、李良河在办理海甸街道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中,对群众申请廉租住房材料不认真审核,导致11名申请人以不真实材料获得廉租住房资格并领取租赁补贴90792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5年11月,美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冯永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市残联给予李良河解聘问责处理。
美兰区演丰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冯推攀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问题。2011年,冯推攀在演丰镇的农村改厕工作中,不作深入调查了解,对相关情况掌握不准,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镇北港村委会41户农户虚报、重报改厕并骗取、冒领政府改厕补贴资金32800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5年10月,美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冯推攀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 存在强占贪污挪用行为
琼山区旧州镇文新村委会新克村民小组组长梁安利违规开支问题。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梁安利在担任文新村委会新克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支4笔集体资金共计8115元购买土特产送给相关帮扶单位。2015年10月,琼山区旧州镇党委给予梁安利党内警告处分。
秀英区石山镇文甲村民小组组长符仕权擅自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5月,符仕权在担任文甲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擅自从文甲村民小组账户提取现金共计1800000元归个人使用。2015年9月,秀英区纪委给予符仕权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秀英区西秀镇新和村委会干部王康优违规多报少发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4月,王康优在新海物流园征地工作即将结束时,按工作经费做账发放24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征地误工补助,每人应发放误工补助4000元。工作经费领取后,实际每人发放3000元,共截留24000元工作经费归个人所有。2016年3月,秀英区纪委给予王康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群众纪律 存在虚报骗取冒领行为
龙华区遵谭镇遵谭村委会儒楼村民小组原组长王传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款问题。2012年1月至5月间,王传勇在自家甘蔗地上建好两层楼房框架,但王传勇利用职务便利,隐瞒上报该事实,以妻子王金月的名义,用堆放杂物的旧房作为居住危房向遵谭镇遵谭村委会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13年1月,王传勇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000元。2015年9月,龙华区纪委给予王传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其违纪所得20000元追缴国库。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中央、省委、市委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海口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引导各级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纪工委)进一步深化“三转”,将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认真受理办理群众涉纪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净化农村(社区)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从严查处,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履行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一案双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