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省级纪委改革方案获批复 均设纪检监察室

13.06.2014  11:10
   

  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至本月恰满一年。

  上月26日,中纪委明确提出,今年完成省级纪委改革。据中纪委网站,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据新京报记者统计,截至6月11日,已有12个省区市的纪委,做完了机构改革的“加减法”。一场纪委“重建”行动,正在全国快速铺开。

   省级纪委

   执纪监督人数占比达57.6%

  省级纪委改革,最大共同点是聚焦反腐主业,增设纪检监察室,反腐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今年3月,中纪委完成了本届纪委组建以来的第二次机构改革。

  中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曾介绍,这次改革聚焦反腐主业,“纪检监察室总数由8个增至12个;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

  已完成机构调整的12个省级纪委,均“复制”上述改革思路,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中纪委一致,如全部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坚决防止‘灯下黑’”。

  据中纪委官网报道,此次首个完成机构改革的是北京市纪委。4月18日公布成立纪委干部监督室,当天下午就收到了举报信。“可见社会关注度之高。”北京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耿新说。

  机构改革后,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纪检监察室多数为7至8个,河南省纪委最多达11个;四川、北京增至9个。而四川原来只有4个纪检监察室,增加125%。海南、江西、江苏、四川、湖北的一线执纪监督人员,占比都在60%以上。

  此前,各省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多按地域、单位“分工”,也就是“划片”监督。改革后,不仅监督“地域”,还监督“领域”。

  例如广东,教科文卫领域就从省直单位中单独抽离,由新设的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广东的这一特殊安排,有其现实考虑。去年,广东教科文卫领域597人落马。

  一些地方还多做了“加法”,比如广东、河北新设了信息管理处(信息技术保障室)。广东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称,这道“加法”,一方面为适应网络反腐需求,信息技术保障室代管广东省纪检监察网络舆情中心;另一方面强化现代科技反腐力量,“腐败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复杂、而且智能化作案越来越多”。

  有些地方在调整部门之前,先“清理门户”。山西省委发文要求开展“净化队伍”行动,对不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年初至今,已经查处案件42件,处分46人。

   市县纪委

   改革思路仍在“构思

  不同于省级纪委,市县纪委的机构改革模式,目前仍在“构思”中。

  湖北孝昌县纪委常委汪贵安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去年中纪委首次机构改革调整了议事协调机构,孝昌县纪委随后跟进,“县纪委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4个精简到16个”。

  但今年3月中纪委第二次机构改革后,孝昌县纪委并没有立即行动。“省里已发文,要求等待统一安排。

  其他省份的市县纪委改革,也在探索中。辽宁省纪委发文称,“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要抓紧调研,待明年条件成熟后适时推开”;安徽提出将选2个县试点。

  上月26日,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做客中纪委官网在线访谈时表示,“地市县的情况,不同于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如何转,需要研究”。

  “今年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要完成机构调整,明年推进到地市纪检监察机关,后年推进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杨晓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