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纪委:四项措施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4.11.2014 15:02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今年来,定安县纪委主动作为,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出谋划策,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细化责任内容。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以“三转”为保障,突出主业主责,聚集中心任务,做到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专司监督职责,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
二是量化责任标准。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通过建立“问题台账”等方式,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
三是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采取一季度一查的形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制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作为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与干部的评优、奖励和任用等挂钩。(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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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4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