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级高中及市县重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17.07.2014  19:19

   海口网7月17日消息 (记者 林韦玮)17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中招办获悉,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录取时,需按照三种评价等级进行录取工作。

    一是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二是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三是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总等级);四是如前顺序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据了解,为保证各校招生进展顺利,省中招办要求各招生学校须提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告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材料录取的具体办法。其中,省一级高中学校和部分市县重点高中学校已制定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等材料择优录取的办法,对相同分数的考生进行区分比较。各个学校比较程序具体如下:

   海南中学

  第一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有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次数多者先录;第二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有市县(含处级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者先录(不含已享受省优干、省三好照顾分的考生);第三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有省级学科竞赛一、二等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三等奖,等级高次数多者先录;第四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有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次数多者先录;第五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有市县(含处级学校)单项奖励,次数多者先录;第六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有科级学校获奖,次数多者先录。

  需要注意的是,当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学校将进入第七程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其他材料择优录取。

   国兴中学

  第一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都有则次数多者先录取;第二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获省级学科竞赛一、二等奖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三等奖,都有则等级高次数多者优先录取;第三程序将比较考生是否获得市县(含处级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都有则次数多者先录取;第四程序比较时,获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者,都有则次数多者先录取;第五程序比较时,获市县(含处级学校)单项奖励者优先录取,都有则按获奖项目的重要性和次数多少确定录取;第六程序比较时,获学校(科级)奖者优先录取,都有则奖次高、次数多者先录取;第七程序比较时,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录取,都是则按学生干部级别高者先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当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学校将进入第八程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其他材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