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尺墙壁引来纠纷 万宁法官晓之以理达成和解

07.08.2014  18:03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近日,万宁市法院副院长薛蕃超带队到各民生纠纷现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他顶着烈日,耐心地向两位因“墙壁使用”引发纠纷的邻居劝道,最终成功和解了这起多年的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邻里双方达成和解。

  2012年5月,一纸家书将在海口工作的柳某学召回了万宁,只为与其邻居争回属于自家的那半尺墙壁。两家官司一打就是两年,一审万宁市法院在公开审理后,依法判决柳某学应付给其邻居陈某昌涉诉墙体使用费人民币1272.4元;判决陈某昌排除妨碍,以双方房屋共墙的中心线为双方房屋的使用空间的分界线,拆除与柳某学家东北边相邻的第二、三层楼房的阳台、防盗网超出自家使用空间范围的部分。

  陈某昌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但案件生效后,陈某昌一直拒绝自动履行,导致案件一直未结。针对该案,万宁市法院研究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执行方案,由薛蕃超负责现场指挥执行,并决定“先调解,调解失败再强制执行。

  由于纠纷双方积怨已久,调解时都存在抗拒心理,曾一度激烈争吵,甚至要产生肢体冲突,但现场法官们都通过适当的调解技巧控制住了现场气氛。在交谈中,得知被执行人陈某昌抗拒执行仅为“一口气、一个面子”,于是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某昌一家当天就拆掉超出自家空间范围的阳台与防盗网,该案顺利执结。(记者 王洪旭 王忠新 通讯员 黄炯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