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精简六成行政审批项 建政府信用信息平台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海南近年来以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在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大幅度“瘦身”“提速”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管理、政府和企业“两个信用平台”建设,不断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力边界,将政府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为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奠定了重要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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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围绕行政审批改革任务,海南在行政审批事项的“瘦身”、“提速”、“便民”、规范等方面先后制定和出台了23个改革文件,其核心就是要把政府权力尤其是审批权限关进制度的笼子。
“改革的思路,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王静在接受采访时说,从2000年海南开始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海南不断探索改革的道路。特别是2013年以来,先后进行了两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制定和出台了23个改革文件,并在顶层设计层面成立了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海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改革的制度框架逐渐形成,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不断深化。
到2014年第8轮审批事项精简后,海南省共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921项,比2012年精简超过60%,审批平均提速超过70%。“过去,审批事项多、审批环节多、行政效能低、审批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大、准入门槛高、重审批轻监管、老百姓办事难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制度改革处处长洪毅说,究其根源,还是政府的权力没有在制度的范围内按照法治的要求运行。为此,海南省确立了以制度和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将审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审批行为用科技手段进行制约的改革思路,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化。
政府权力的法制化,为权力运行树立了边界,明确了规范。在对全省3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基础上,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也就是政府行政审批的动态“权力清单”,在这个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同时,海南省大力推行网上标准化审批,全省建设“一张审批网”和共享大数据库,制定了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审批流程优化为8类,每个项目审批环节最多不超过4个,并固化在审批系统计算机程序中,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网络手段,这个“制度笼子”成为了“玻璃笼子”,在互联网上,审批全流程公开透明、可查询、可追溯,让社会公众可以对权力依法运行实施监督。
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海南省在简政放权、审批提速、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高效便民、规范审批等方面取得16项成效,行政审批减幅61%、投资项目审批提速80%、网上审批100%、互联网申报办事实现率达73%。
“政府权力被关进法制笼子的同时,为市场和社会赢得了更多发展空间。”洪毅说,对于法治型政府,中央已经用3句话作了最准确的阐述,即“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也正是海南不断深化改革的最终目的。
范例
“权力清单”的海南探索
政府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既明确了政府“权力清单”,也努力为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作出新理解。海南正以自己的方式诠释“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内涵。
本月初,省政务服务中心“智能政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只要与“智能服务小助手”在线聊天,就可以解答行政审批方面的政策法规问题。这是依托海南省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的又一项升级服务。
事实上,这些答案信息都已经囊括在系统平台中。进入海南省政府信用信息网,全部605个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和246个省级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所有信息一应俱全,包括了每项行政审批的8要素:名称、审批部门、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图、审批时限、收费依据,以及每个审批环节的经办人、联系方式、咨询和投诉电话等。公众甚至还可以通过用户评论、过去审批项目的办理质量等,对政府运行权力的情况加以评价,进而影响政府部门的信用水平。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海南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不但在全会前制定公布了“权力清单”,还将其纳入政府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展现了海南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独到理解。
“对依法改革理解的深入,来自于问题导向的不断探索。”省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管理处处长周红说,2008年,海南就率先实施了“三集中、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海南模式”,85%的许可审批项目集中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直接办结。但是,在实践中又发现,原本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权限集中了,而其法律依据、来源、标准等法律问题仍然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当中,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事实上,对审批事项的每一次清理,也都是一次摸清底数,按法制要求规范政府权力的过程,最终形成了海南省的“权力清单”,即行政审批目录。
周红说,依法行政就要求建设“有限政府”,用法制对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她认为,这对改革提出了3方面的要求,即“授权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海南省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对保留的“权力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行政审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等必须以目录为依据,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实施,可以说做到了“授权有据”。如何在“权力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做到“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则代表了海南的探索。
省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处处长江藻华介绍说,在海南省政府信用信息网上,每一项审批事项的规范、标准都明确的标识出来,公众既可以了解办事流程、信息,也可以据此对经办人员和部门进行监督。每件事项的办理过程、群众对权力运行的评价也将反馈到系统中,最终成为评价相关部门信用的依据。最终,哪个部门信用高、服务好,哪个部门信用低,每个用户都一目了然。“把权力运行阳光化,就是建设法治型政府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