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天严查4类野蛮驾驶行为

19.12.2014  10:45
一辆低速农用车在海屯高速路上行驶被交警查处,农用车后胎非法改装用于超载。  李关平 摄

   海南日报海口12月18日讯(记者李关平  特约记者周平虎)从18日至20日,省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在省内开展为期3天的统一整治行动,集中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占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禁行车辆(拖拉机、非机动车、行人)上高速等4类野蛮驾驶行为和涉牌涉证、货车改装、超限、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记者在海屯高速公路接近海口绕城出口处,看到执勤交警在两个小时内已经拦下5辆农用车等高速路禁行车辆,这些车辆多数是从海屯高速永兴出口上高速路往海口方向行驶,运输沙土或者砖头,不少农用车甚至改装增加后胎、加高车身用于超载。

  根据有关规定,农用车违法上高速路,司机将被罚200元,暂扣驾驶证。司机需要到交警部门写《保证书》后,才能领回驾驶证。如果司机再次驾驶农用车上高速路,将被拘留。

  不仅如此,记者调查发现,交警设卡检查后,一些改装超载的大货车远远发现了检查点,立即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熄火,司机甚至离开现场试图躲避检查,记者注意到,这些大货车大部分都非法改装加高了车身。执勤交警表示,非法改装车辆,交警部门将罚款500元,并要求车主恢复车辆原貌方可上路。

  全省今天共出动1100人次警力,设置16个检查点,派出13个巡逻执法小分队,并采取网上巡逻和网下现场查处、固定检查和巡逻检查结合方式,实施24小时不间断执法。上午,全省共查处违法停车122起、大货车占道行驶98起、占用应急车道21起、禁行车辆上高速54起、货车超高超限超载152起、涉牌涉证22起。

  据介绍,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驾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引发追尾、机动车违法装载、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的车辆上路和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共发生事故31起,死亡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