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海南这5类扶贫捐赠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05.06.2018  08:36

      6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税务部门获悉,为了助力脱贫攻坚,根据相关政策,企业、个人在我省进行公益捐赠等5类扶贫捐赠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通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的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外,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境外捐赠人捐赠慈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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