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拟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周围80米范围内禁设烟草制品零售点

05.07.2021  10:39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近日,《万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根据《规划》,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出入通道可步行最短距离80米范围内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规划》按照区域位置、人口消费结构、特殊环境差异等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并对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数量进行明确规定。

  属于城镇主干道、支道和县级以上公路两侧经营区域,以间距30米设置一个零售点;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场内经营者200商户以下的设置零售点不得超过5个,场内经营者超过200商户的按每50商户增设1个零售点。

  AAA级旅游景区以下可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一个A级,景区内可增设1个零售点;行政村、自然村、连队、(村)居民小组等人口数达到300人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3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但设置零售点总数不得超过8个。

  根据《规划》,商用办公楼非公共楼层、党政机关内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域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出入通道可步行最短距离8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