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交警大队联合治安、特警、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开展集中清查统一行动

21.08.2015  12:50

万宁市交警大队联合治安、特警、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开展集中清查统一行动

  8月17日,交警大队认真结合当前市局开展的禁毒“百日会战”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配合市局治安部门、特警、辖区派出所,再次开展全市道路集中清查行动,在市南北的兴隆、和乐及城区扎实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清查统一行动。  清查行动期间,市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79人、警车12辆,设置执勤卡点5处,共检查车辆523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8起,查扣轿车6部,摩托车21辆,无证驾驶机动车2起,超载工程车2辆,饮酒驾驶3起,此次清查行动成效显著,大大地震慑了各类违法交通行为。

  一、提前安排部署。为确保“8.17”集中清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一行动取得实效,市交警大队明确除兴隆、和乐中队在各自辖区自行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外,城区由大队长钟朝晖及大队班子成员负责,集中万城中队及路检组、机动中队全部警力,突出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科学部署,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严查严处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科学部署警力,强化路面管控。市交警大队根据城区夜间机动车通行规律以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突出兴隆、和乐、万城等重点管控路段,科学部署勤务,要求各中队之间、各岗点之间要相互呼应,形成围堵之势,切实加强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管控,严查严纠严处无牌无证、套牌套证、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在行动中,全体参战民警、协管员做到了警容严整、装备齐全,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了人员、车辆安全。同时,全体参战人员在行动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自觉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落实规范用语和执法程序,树立了公安交警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行动实效。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公安局领导叶青、分管治安副政委刘运平、交警大队长钟朝晖等领导深入一线,对各路段、各岗点进行了不间断巡查,从统一行动开始到结束进行了全程督导。期间,钟朝晖大队长每到一处都首先对安全防护设施摆放及安全防护装备、执勤装备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一再叮嘱民警注意安全;对查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鼓舞了民警干劲,保证了执勤安全,有效促进了统一行动的扎实有序开展。

(万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