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参加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动员视频会议

10.05.2018  10:13
  5月9日下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海南省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动员视频会议。会议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毛东利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种润之出席并做动员讲话。我市在市政府4号楼第三会议室设立分会场,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大海、海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居委会)负责人、各级普查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大海主持分会场会议。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总工周学双通报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进展情况,并安排了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
  省政府副秘书长种润之出席做了动员讲话,种润之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诚信普查,保证普查质量,把污染源普查与健全环境监测、统计和评价体系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三是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依法普查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做好各项工作。   视频会议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大海在分会场会议就普查工作做了工作部署。一是各区、各管委会、各部门要将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各区、各管委会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普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并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三是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和数据共享机制。四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高校、技术部门、第三方等各方力量的作用。五是市普查办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办,协调解决各级普查机构的普查资金不到位问题、配备人员少等问题。六是在普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廉政规定,遵守工作纪律,节约、合理地使用工作经费,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是要严守数据质量相关规定,切实落实“一户一档”和全流程痕迹化管理的要求,严禁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做好普查档案管理,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