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你行,我行,大家同行——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残疾人创业典型,交流探讨残疾人创业新经验,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中国残联决定于2010年8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 请你们认真组织、精心筹备、扩大宣传,按照论坛议题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和残疾人企业家进行议题调研和论文撰写,并将论文于2010年5月31日前用电子邮件发至论坛组委会办公室,主题请标明“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字样。参会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中国残联联系人: 黄北大,张昉:010-66580063,66580315 哈尔滨市残联(论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彭龙军,郑天久:0451-88997799,55513393(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你行,我行,大家同行——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方案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五日 附件 “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第二届 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就业促进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展示残疾人创业群体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为残疾人企业家搭建开阔视野、共谋发展的互动平台。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残疾人企业家的相互交流、专家学者的政策指导,鼓励广大残疾人企业家创业创新、锐意进取、奉献社会的拼搏精神。引导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促进“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中国盲人协会 中国聋人协会 中国肢残人协会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哈尔滨市残疾人联合会 (五)论坛组委会: 主 任: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程凯 常务副主任:哈尔滨市副市长、市政府残工委主任王莉 副 主 任:中国残联组联部主任张仪凤 中国残联教就部巡视员王建军 中国残联宣文部主任王涛 中国残联“两个体系”办公室副主任凌晓光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钱鹏江 中国残联组联部副巡视员、协会处处长郝尔康 黑龙江省残联理事长段有山 黑龙江省残联副理事长肖磊 哈尔滨市残联理事长王国铮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 王建军(兼) 王国铮(兼) 常务副主任:中国肢协副主席、黑龙江省肢协主席、哈尔滨市 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主任杜仲 副 主 任:哈尔滨市残联副理事长盖景福 哈尔滨市残联副理事长孙凤龙 三、活动主题 创业自强 平等共享——残疾人企业家成功创业之路 四、时间、地点 拟于2010年7月31日-8月3日(含报到、撤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五、邀请领导和参加人员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 (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导。 (三)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负责人、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相关负责人。 (四)残疾人企业家代表(含全国“自强创业之星”获得者)。 (五)部分优秀论文作者。 六、论坛议题及论文征集 (一)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落实完善情况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题目: 1.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与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2.如何进一步营造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环境 3.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按比例就业 (二)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发展与挑战 参考题目: 1.如何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拓展残疾人创业模式 2.如何搭建全国残疾人企业交流互助的信息平台 3.如何扬长避短-残疾人企业的优势与劣势分析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三)残疾人企业家的责任和使命 参考题目: 1.如何引领、带动、帮助残疾人实现创业和就业 2.残疾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与公益观念 七、文章征集 (一)论文要求:通俗易懂,具有丰富的实践性、新颖的理论性和较强的指导性。对其中优秀的论文,将汇编成《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论文集》。 (二)字数及格式:论文不超过4000字,摘要200字,以Word格式保存,用电子邮件发至论坛组委会办公室,主题请标明“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字样,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三)截止日期:2010年5月31日 八、其他事项 (一)为了宣传残疾人创业典型,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专门协会将同时开展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二)请各省残联认真组织论文撰写,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作用,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具体参会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