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基本完成 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06.06.2015  20:32

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基本完成

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海南省统计局局长  符国瑄

 

2015年2月15日

 

历时近两年的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结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简要通报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果。 

  一、经济普查的目的和主要工作过程  

      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省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的对象是我省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经济普查是重大的省情省力调查,是巨大的社会动员活动。从2013年3月开始,在国务院经普办及海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下,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人员培训、小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采集数据、数据集中审核、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已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后期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2013年3月20日,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省政府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随后,全省19个市、县、6个区、两个开发区以及288个乡、镇、街道、农场及大型国有企业的普查领导机构也相继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其工作组,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普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县(区)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协作配合,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试点、精心组织,力求普查数据质量。

省经普办认真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在海口市龙华区大同里社区进行全省单位清查试点、在琼海市嘉积镇进行全省普查工作综合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实施方案》和《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进行地毯式清查、单位比对和现场核查,全力以赴做好现场登记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严格分级分专业审核,努力消除数据生产环节可能出现的差错,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副局长徐一帆、李强,总统计师鲜祖德等先后亲临海南普查一线检查指导,对我省普查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

(三)创新手段,即采即报,切实提高普查信息化水平。

这次经济普查大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了普查手段。一是首次采用PDA进行现场登记,包括对普查对象空间定位、核查底册信息、拍摄证照、采集数据,并通过网络现场上传到国家数据中心;二是首次使用联网直报系统开展普查,规模以上企业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并直接报送国家数据中心;三是首次实现普查数据生产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严肃纪律,依法普查,确保数据独立真实报送。

按照张高丽副总理关于“普查数据要实打实、硬碰硬”的要求,我们始终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放在最核心的位置,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树立全过程质量控制意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国家普查办划定的“六条红线”;二是向每一个普查对象送达普查告知书,要求普查对象独立真实地提供数据;三是坚持依法普查,对一切存在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在普查过程中,省统计局共查处了6起违法案件,并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减少了工作进展的阻力,保证了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监督,狠抓质量,努力提升普查公信力。

一是加强督查,由省普查领导小组、省统计局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在普查的各个阶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数据审核,在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基础上,各地各专业实时在线查看所有调查单位填报进展,定时查看企业数据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做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全省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实现验收率100%,强制性错误实为零,核实性错误实现逐一核查和说明。三是强化评估论证,通过汇总分析普查数据总量、结构和分布的趋势性、合理性,多渠道发现和纠正普查数据质量隐患,多次召开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会,认真评估普查数据。四是开展严密的事后质量抽查。从各市县抽调30人,组成5个抽查组,利用半个多月时间,完成对全省17个样本县(市、区),37个普查区(小区),683个单位和353家个体户的核查和回访。

总体来看,此次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数据质量和工作效能都比较高,全面摸清了我省第二、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

(一)单位情况。 201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45939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6527个,增长56.2%;产业活动单位59244个,增加18643个,增长45.9%;有证照个体经营户240581个,增加59186个,增长32.6%。

按行业分: 2013年末,在法人单位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单位10880个,占23.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280个,占15.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543个,占9.9%。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102427个,占4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1354个,占38.0%;住宿和餐饮业20034个,占8.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201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3208个,比2008年末增加13772个,增长70.9%。其中,国有企业1068个,占3.2%;私营企业16984个,占51.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88个,占0.9%;外商投资企业237个,占0.7%。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5.46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8.96万人,增长16.3%。其中女性52.64万人,占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8.9%。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4.28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2.42万人,增长23.9%。

按行业分: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8.20万人,占13.4%;制造业15.47万人,占11.4%;教育14.96万人,占11.0%。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02万人,占38.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18万人,占28.3%;住宿和餐饮业11.29万人,占17.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07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20万人,增长9.8%。其中,国有企业14.30万人,占15.5%;私营企业19.46万人,占21.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63万人,占2.9%;外商投资企业3.52万人,占3.8%。

(三)企业资产情况。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34144.55亿元,比2008年末增加25094.75亿元,增长277.3%,年增长率为30.4%。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14.7%,第三产业资产总计占85.3%。

    (四)服务业情况。2013年末,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39519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比重为86.0%,比2008年提高1.4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05.68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为78.0%,比2008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五)小微企业情况。2013年末,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31080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93.6%;从业人员46.85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0.9%。   (六)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0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3%;从业人员2.59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

(七)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4.0%,比2008年末下降了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6.0%,提高了1.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2.0%,比2008年末下降了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78.0%,提高了1.1个百分点。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2.9%,比2008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7.1%,提高了1.5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9%,比2008年末下降了5.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5.1%,提高了5.0个百分点。

(八)GDP数据修订情况。 这次修订2013年GDP初步核算数,主要是针对经济普查所带来的基础资料的变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进行的。修订后的2013年GDP为3177.56亿元,与2013年初步核算数3146.46亿元相比,总量和幅度分别增加31.10亿元和1.0%。

2013年GDP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优化。三次产业机构的比例由初步核算的23.4:27.7:48.9,修订为23.2:25.1:51.7,第三产业提高了2.8个百分点。

以上发布的是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汇总数据,经济普查获得了海量的基础数据,下一步要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更多的普查数据结果,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社会效用。一是多种形式发布普查数据。海南省统计局将利用网络、报刊、年鉴等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多的普查汇总数据。二是深度开发普查资料。普查资料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财富,是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我们现已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通过课题招标、联合攻关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普查资料的开发,为我省科学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翔实的统计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