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限购多套房通知精神

15.04.2017  13:59

为快速贯彻落实我省出台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通知要求,今天上午,副市长任清华组织召开了房地产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三部门刚刚联合出台的《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明确提出我市工作要求。人行海口支行、市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以及相关房地产企业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通知》内容,《通知》明确,从今天起,全省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同时,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再行转让。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会议强调,此次省里三部门文件的出台根本目的是解决百姓住房刚需问题,防止投机性炒房和房地产市场过热,让房屋回归居住属性,避免房地产市场出现大起大落,进一步保持我省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会议要求,市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不折不扣地领会落实到位,把认识和思想统一到落实行动中。同时,各部门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尽快出台细则,并把监管执行到位。

会上,任清华多次强调落实和服务,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在操作的细则、程序、流程和认定方面,以最快时间精准制定到位,并及时对各开发商企业进行公布。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增设窗口,及时协调,本着便民、服务企业的原则,给广大市民、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此外,座谈会上听取各房地产企业代表发言和意见后,任清华要求各开发企业要第一时间把《通知》精神传达给企业的每一个人,要平和、客观、理性的面对和领会限购政策,共同促进海口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物价局等部门逐一对落实《通知》内容进行发言。各企业代表也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及时向企业员工、购房者传达会议精神。


来源: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