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立改释放反腐活力

13.02.2015  12:41
■  海南日报记者  张谯星  见习记者  罗清锐

  通讯员  陈坤环  陈浩雄

  正风反腐在路上,聚焦主业勇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明确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行立改,抓具体问题,出硬招实招,着力推进“三转”,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不断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活力和动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制定了《省纪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共4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目前已完成11项,2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强化“两个责任

  完善反腐机制  落实责任担当

  去年8月1日召开的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在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源起于省委长期以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根植于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反复研讨,借鉴了省内外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是省委和全省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宣示。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和担当。

  从去年8月开始,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先后两次对内设部门进行整合,在全国率先完成内部机构改革及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参加省委、省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7个减少至17个,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至6个,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分别占总数的80%和66%;全省各市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1572个减少至297个,削减了81.1%。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

  省纪委调研法规室副主任陈浩雄介绍,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省纪委出台了《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海南也成为全国较早以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印发“一案双查”相关工作办法的省份之一。

  同时,我省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实施意见(暂行)》,健全完善了各反腐败机构责任分工、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的工作机制,整合优化纪检、公安、检察、审计、审判等各类执纪执法资源,较好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作用。

  实现“两个全覆盖

  聚焦主业  创新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既体现在巡视工作的全覆盖上,又体现在派驻机构的全覆盖上。

  责权明晰、管理严格、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是新形势下有效开展巡视工作的基本保障。我省加强常规巡视、改进专项巡视,真正做到带着问题巡视,增强巡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去年,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省委巡视组从4个调整为6个,并建立了省委巡视组组长库和巡视工作人员库。此轮巡视的巡视组组长从组长库中产生,并从工作人员库中借调人员充实巡视机构 力量 ,在实现巡视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目标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我省进一步健全巡视制度体系,充分借鉴中央巡视组来琼巡视、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海南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海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海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省委巡视机构运行的机制体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组长、副组长、成员和巡视办工作职责、议事程序。

  随着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完善,在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中,被喻为权力监督“千里眼”、“顺风耳”的派驻机构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我省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改革,出台《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暂行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了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模糊,与驻在部门职责分工不清,监督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不断创新派驻机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擦亮执纪监督的“千里眼”。

  省纪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改革,我省逐渐理顺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纪检组、机关纪委的工作关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

  落实“两个为主

  积极探索创新双重领导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为主”是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

  据了解,通过调研,我省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办法(暂行)》,制定了《关于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规范线索报备、评估、分类处置工作,积极推进改革。

  我省还调研探索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程序,经省委主要领导批准,结合市县班子届中考察,会同省委组织部对市县和省直部门纪检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深入调研,为改革任务实施做好思想和组织准备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仍需不断深化。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良好的精神状态、过硬的工作作风,把每一项改革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决打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这场攻坚战。(海南日报海口2月1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