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事件,“信任共同体”很重要(人民时评)

17.08.2015  15:35

  面对这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中央的态度是明确而坚决的,严查严办是确定无疑的

  距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已经5天了。几天来,从中央领导到社会各界,都在关注着、牵挂着天津。肆虐的火焰吞噬了生命和财产,也灼烧着人们的心,舆论场满是对惨烈悲剧的震惊、对救火英雄的痛惜,更有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的关切与追问,也有一些质疑和传言。

  事故发生3天之内,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严查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继13日刘延东、郭声琨等领导同志急赴现场指挥救援、慰问伤员之后,李克强总理16日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代表习近平总书记赶赴天津,看望慰问消防队员、救援官兵和伤员及受灾群众,部署下一步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

  面对这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中央的态度是明确而坚决的,严查严办是确定无疑的。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这样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开处理,还有什么必要对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隐瞒?又怎么可能“官官相护”?想明白这一点,就会知道有些疑虑是多么没有根据、没有必要。

  只是,这起事故的处理难度,显然超出了我们的经验。无论是救援人员,还是采访记者、化工专家都承认,天津港“8·12”特大事故的燃爆现场具有高度复杂性,即便5天过去,前方还不能够宣布现场险情已经完全排除,相关事故原因也未能拿出阶段性调查结果。燃烧、爆炸往往会彻底破坏现场,此类事故的具体原因,调查难度极大,注定需要较长的时间,心急是没用的。

  越是复杂,越容易引起舆情的关注甚至揣测。事故面前,及时发布事故处置信息,并不比洒向火场的灭火剂次要。公众对事故信息的需求,是与事故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成正比的。越是严重复杂的事故,越应该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否则就容易发生“次生舆论灾害”,造成舆论上的被动,恶化事故处置的舆论环境,甚至给救援、调查、善后等实际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应该坦承,作为权威信息的提供方,我们的政府部门总想在把情况搞清楚、把证据搞确凿后再向公众发布信息,这与公众特别是舆论对事故信息的急切需求有明显落差。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相互理解:政府要充分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尊重公众特别是事故中受伤害人及其亲属的知情权,随事故处置进程及时发布信息,让事故处理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坚决改变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做法;公众舆论对政府的谨慎和郑重其事也应给予理解,尤其应充分相信政府是想把事情办好的,一味的质疑和否定并不是一种理性的态度。

  事故具体原因调查难度大、需要时间长,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可慢慢来。有些情况,如涉事企业是否违规违法、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是否到位等,是可以较快查明的,这就不能等。当然,政府所提供的信息和对舆情的回应,应当以实事求是、经得住考验为第一要求,不能迫于舆论压力而仓促言事。政府希望发布的、老百姓希望了解的,都应是负责任的、经得起检验的信息。

  政府部门希望尽量提供确凿的信息,公众和媒体希望及时了解更多情况,两种怀着同样目的但处于不同境遇的力量,如何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这是信息时代的新考题。当此之时,救援还在继续,确定人员伤亡情况还在紧张进行。当此之际,信任最为宝贵,我们需要成为一个“信任共同体”,天灾人祸我们一起面对,不要被各种“负面猜想”牵着鼻子走。

  《 人民日报 》( 2015年08月17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