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会传递积极反腐信号 中国将反腐融入法治框架

03.11.2015  08:45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公报勾勒了未来5年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蓝图,明确了改革的推进路径。在这份纲领性文件中,关于法治的表述涉及政治、经济、环境、社会和反腐等各个层面,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从今日起,《法制日报》视点版推出“权威解读五中全会公报法治表述”系列报道,对公报中的法治表述进行全面解读。

  对话动机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使得廉政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即向法治化方向发展,实现以法导廉、依法治腐、依法防腐。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的话说,这一阶段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廉政法律制定数量最多和政策质量最高的时期,我国在中观层面实际上形成了一个中国特色的廉政法治体系。

  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公报。在公报中,有159个字涉及反腐败工作。这159个字释放了哪些信号、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工作确定了哪些目标和任务?《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与庄德水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庄德水

   反腐败是迎接新挑战化解新风险抓牢新机遇的必然举措

  记者:公报指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可以看出,公报传递出积极的反腐信号,反映出新的反腐设想。

  庄德水:对于这些内容,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第一个层面是要守住当前反腐败的成果;第二个层面是通过制度建设来固化反腐败成果;第三个层面是通过反腐败构建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从而释放改革红利让民众得到实惠。

  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因此,我们应该这样理解反腐败工作,即反腐败旨在推进从严治党,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支撑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突破口。在未来5年,加大反腐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随着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出台,对于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管将更有针对性,反腐将走向精准化,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反腐败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动力机制。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处在这一战略机遇期,需要新思维、新方式和新机制,而反腐败则是我们迎接新挑战、化解新风险、抓牢新机遇的必然举措。反腐是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反腐不但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而且会凝聚正能量,激发社会和市场的活力,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注入不竭动力。

  反腐败与推动经济发展是相统一的,经济发展需要反腐败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环境,让干部不敢乱作为,让“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成为现实。对于为官不为者,最好的办法是让无为者无位、让有为者有位,给予清廉者、担当者、干事者更多的发展空间。而这些正是反腐带来的新红利。

  反腐不仅是惩治贪官,而是从严治党、深化改革的战略措施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成绩有目共瞩,“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出中央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党纪国法没有例外,治理腐败没有特区的反腐败决心。五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反腐败的表述,应该是进一步表明了中央的决心。

  庄德水:2014年,中国演绎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反腐大戏”,落马贪官数量和级别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和预期。这里所选的贪官只是冰山一角,在他们贪腐的背后,还有一张张巨大的腐败网络,有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腐败细节。

  当前,反腐领域已拓展至政治经济社会各个层面,既包括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等资源垄断领域,也包括教育、市政等利益集中领域。反腐已打破了“退休即平安着陆”的惯例,也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打虎”没有上限,也没有“节点”,更没有“休止点”,体现了“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的法治逻辑。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打老虎”是取得反腐成效的重要标志,但反腐又不能仅仅局限于“打老虎”,而应通过“打老虎”改变现有的权力结构、利益格局和政治生态,把“老虎”们及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破除腐败网络和腐败心理,让领导干部从“不敢腐”逐步过渡到“不易腐”和“不想腐”。

  记者:社科院《反腐倡廉建设蓝皮书》(2013年)报告显示,73.7%的人对今后5年至10年反腐败取得明显成效有信心,比2012年上升13.7%。不难看出,十八大后强力反腐使得人心回暖、信心提振,也净化了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这次在五中全会公报中,也出现了“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表述。

  庄德水:这说明民众通过反腐败看到政府在反腐败方面是动真格的,是真心诚意地打击腐败而不是“政治秀”,这无疑拉近了民众与政府的心理距离,为下一步其他改革的推进奠定基础。

  我们也应该看到,反腐败给领导干部增加了担子,要求他们有担当,要求决策者更有大局意识,冲在改革的第一线。通过反腐败这种“大浪淘沙”的方式,把真有能力、敢担当的领导干部显现出来。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要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待反腐败,不要狭义地把反腐败理解成有多少贪官落马,要从政治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带来的变化来评价反腐败工作。

  现在中央强力反腐败,有其背后的深层因素。反腐败不仅是惩治贪官的问题,而是从严治党、深化改革的战略措施,是对社会风气的改变,是打破利益固化的格局,释放出改革的红利,最终实现每个人自由公平地分享改革成果。

  反腐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要将反腐融入到法治的框架中去

  记者:有专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腐败的正确方略、有效路径和管用举措,映射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思维、新境界,也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腐败理念思路的新格局、新亮点。我国正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推进腐败治理,开启“依法反腐”的新路径。在五中全会公报关于反腐败的表述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及“依法反腐”,但结合公报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表述,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依法反腐”也是公报透露出的信号。

  庄德水:依法反腐是我们一直在做的。我国反腐模式正从传统反腐向法治反腐转变,反腐策略正从零散型的应急反腐向整体型的系统反腐转化,我国反腐将更加重视法制和制度的重要性。这些转化,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前瞻性战略选择。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必须是正义的、民主的和法治的体系。

  不可否认,我们的法治反腐还走在路上。反腐工作在取得一定程度和阶段性成果后,需要通过法治的方式来反腐,将反腐融入到法治的框架中去;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融和,强化从严治党的工作。

  反腐败是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认同法治精神,即认同其所蕴含的民主权利、权力制约和公平正义,让这些基本价值成为反腐败及其立法的本质追求。提倡依法治国,必须把法治反腐融入国家治理过程,依靠法制手段解决腐败问题。这不仅体现了一种民意尊重,更表达了一种政治期待。

  记者:如您之前所说,五中全会公报针对反腐的表述第一个层面是要守住当前反腐败的成果,如何保持已有的反腐成果?让反腐败的速度继续下去?

  庄德水:还是要保持高压反腐的基本态势,形成威慑力,同时不断地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基本制度,强化制度在反腐败中的核心作用,把一些有效成果固化形成制度。扎牢追逃追赃的笼子,加强国内外反腐败工作的合作。

  从目前的反腐败效果来看,“不敢腐”已经初显成效,“不能腐”、“不想腐”还要走更长的路,需要配以更多的制度措施。

  当前反腐之所以能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中央高层的政治决心,摒弃反腐工具策略,把反腐作为一项政治事业;二是中央高层的权威主导,借助反腐资源和政治权力的相对集中来推进反腐工作。

  简单地说,既有中央示范、民众激情因素,也有基层官员畏惧丢官、行为收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继续保持这样的反腐动力呢?

  用纯数据方式来衡量反腐成效是难以持续的,关键是官场风气、官僚习气、官员思想能够得到切实革新。反腐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职能,任何时候、任何政府都不应该忽视,让反腐成为一个常态,走法治腐败、民主反腐是必然的选择。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这么说,五中全会公报对反腐败目标和任务的阐述更加清晰,公报所涉反腐败内容是一个逐步提升和深化的过程,意在通过“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而这些都与反腐直接相关,亦是反腐败的意义所在。(廉颖婷)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