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库及海洋类科研专项申报的通知

13.10.2015  10:59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学校转型和建设热带海洋大学的需要,加快学校转型后对海洋学科的研究工作,加强海洋学科的研究及基础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库的储备工作及海洋类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筹备省部级以上的海洋类项目或地区重点(重大)海洋类项目,以此培育和凝练海洋学科研究方向。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的类别

设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库储备专项、海洋类专项研究二类,每个专项资助总额分别为30万元。

二、项目设立原则

(1)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库储备专项设立若干培育项目,为申报国家级、部委级科研项目进行储备与培育。每项资助3万-6万元,连续资助3年。

本专项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紧密围绕国家、省“十三五”产业发展重点、地方产业需求、学校转型后学科调整的方向开展研究,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参照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选题指南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2)海洋类专项研究项目设立若干项,每年每项资助3万-6万元,连续资助3年。本专项可从以下的研究方向进行选题:

海洋科学方向、海洋生态环境方向、海洋通信方向、海洋旅游方向、海洋经济方向、海洋(历史)文化方向、海洋水产方向、海洋管理方向、海洋农业方向、热带海岛生态与生物多样性方向及相关海洋学科方向;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课题必须组建合理的科研团队,参与人员须切实开展科研工作。

2、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其中1个专项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含二个)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立项;课题名称应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

2、科技处每年将对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年度继续拨款依据。

3、项目成果须标注“本成果为琼州学院2015年专项资助项目”,无标注的成果不列入结项成果。

4、项目将按资助的经费制订相应考核任务并签订任务合同,采取不同的验收标准:

(1)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每年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相应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如获得国家级的计划内项目即准予结项。

(2)获得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一般要求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3篇以上SCI或EI收录论文及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具体结项考核指标根据立项经费调整。

(3)获得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一般要求发表与该项目相关2篇以上的SSCI收录论文及2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其它成果形式,具体结项考核指标根据立项经费调整。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书分别根据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参照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和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项目申请书》要求一式一份,自然科学类用A4纸双面打印,人文社科类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夹申请书内。申报汇总表要求加盖部门公章。

2、《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由各部门统一发至科技处邮箱。

3、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尤其要加强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组织工作。 申报材料请学院统一于 10 26 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校级专项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