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的通知

16.06.2016  16:50

琼继教办函〔2016〕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6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6-1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口腔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8日14:00-21:00在海口市中银大厦大酒店报到(地址:龙华区大同路38号),6月29日-7月1日在酒店一楼会议厅2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省内口腔种植专业医师。

四、讲授师资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种植科莫安春教授、广东省口腔医院种植科主任徐淑兰主任医师、广东省口腔医院种植科黄建生、广东省光华口腔医院种植科林雪峰、海南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廖天安主任医师、海口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徐普主任医师、海南口腔医院种植科黄春鹏博士等。

五、培训内容

(一)前牙区即刻种植即刻修复;

(二)种植修复的美学风险及对策;

(三)上颌后牙区的种植修复设计及上颌窦提升;

(四)种植修复中的咬合相关问题;

(五)无牙合种植修复的临床要点;

(六)咬合重建的临床问题及对策;

(七)牙周炎患者的保存或拔除后种植修复;

(八)个性化基台在种植修复中的应用;

(九)Nobel实际操作班。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费、资料费全免,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计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19日前将《“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报名回执》电话或传真告知海南口腔医院种植科张静超医生,以便准备培训资料及安排用餐。联系电话:13687585926或66553736。传真:66553719。

     

附件:“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 6 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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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种植义齿修复的理论与临床”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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