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01.2020  22:5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秀英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秀英区商务局科员李焕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至10月,李焕彩担任秀英区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在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开展农贸市场巡查整治及文体活动过程中,违规超标准公务用餐共计1477元;2016年10月,李焕彩违规使用公款报销非公务用餐费用251元。2019年4月,李焕彩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秀英区海秀中心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张运礼,秀英区海秀中心小学总务处主任杨海胜违规发放领取补贴等问题。 2010年至2015年,张运礼在担任秀英区海秀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授意该校总务处主任杨海胜在其管理的海秀中心小学双语幼儿园收益中支出5.74万元,用于发放海秀中心小学18名中层以上校领导年终补贴,张运礼和杨海胜分别领取0.5万元。张运礼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5月,张运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杨海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秀英区石山镇道堂村党支部副书记、治保主任陈崇殿等7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1月3日和1月8日,石山镇道堂村党支部副书记、治保主任陈崇殿,村委会副主任王洁,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陈荣妹和村党支部委员陈耀民、陈育英、王道文、王绍箕,先后两次在参加相关会议商讨服务对象海南盛某花实业有限公司股东王某圣承租该村土地事宜后,接受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每人收受2000元人民币红包和一包硬中华香烟,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3日,陈崇殿等7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